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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czj-/2022-0210005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财政局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南财教〔2021〕124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第二批)省级资金的通知(南财教〔2021〕124号) 生效日期:

南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第二批)省级资金的通知(南财教〔2021〕124号)



南华县职业高级中学: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第二批)省级资金的通知》(楚财教〔2021〕142号)要求,依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确定的受助学生人数,现下达你校2021年第二批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省级(免学费)资金0.24万元。此款2021年,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302中等职业教育”,内容及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是在楚财教〔2021〕95号下达部分省级资金的基础上,清算下达剩余全年度省级资金,主要是中等职业免学费补助资金。

二、要严格落实财科教〔2019〕19号文件要求,立即足额将资助资金拨付到位,必须专款专用,严禁缓拨、迟拨、空拨,确保资助政策不打折扣落实到位。要切实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财政、人社、教育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若在学生资助资金分配和使用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及违反规定分配或挤占、挪用、虚列、套取学生资助资金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要加强学生学籍和资助信息管理,认真审核上报基础数据。教育体育部门向同级财政编报预算时,要依据准确的学生人数编报,并与财政预算项目库中相关信息保持一致,确保预算准确、真实。学校是学生资助资金使用的责任主体,应当切实履行法人责任,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具体组织预算执行。

四、学生资助补助省级资金作为对应中央安排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是否中央直达资金的地方对应安排”为“是”,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财政、教育体育部门要按照《关于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便〔2020〕276号)的要求,务必于收到本文件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及时下达预算,并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系统录入数据与州级下达数据保持一致。要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同步分解绩效目标,强化绩效监控和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五、学校要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办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涉及政府采购的,要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附件:1. 2021年第二批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补助省级资

金下达表

2.项目绩效目标表

南华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