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残疾人联合会:
根据楚财社〔2020〕223号文件精神和你单位提供的资金分配方案,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56.5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收入请列入2021年“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政府经济分类科目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一般公共预算补助资金统筹用于残疾人康复、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以及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方面支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统筹用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设备补贴、残疾人助学、残疾人文化等方面支出。
二、根据《关于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便〔2020〕276号)要求,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一般公共预算)为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
三、请单位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四、请单位要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统筹使用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和及时使用财政补助资金。请单位尽快盘活存量资金,加大消化结余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为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单位在收到文件30入内,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对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一般公共预算部分),填报《省级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上报州残联,(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可暂不报送),由省残联初审后报财政厅审核备案。审核确认后的的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请单位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省财政厅将会同省残联对各地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下年度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挂钩。同时,请参照省级做法,将本地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预算管理工作。
六、单位要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社〔2017〕29号)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好资金安全管理责任,同时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严格按照要求设定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年终要做好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并将绩效表上报县财政局,确保财政资金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附件:1.2021年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
2.省级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一般公共预算)
3.省级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中央彩票公益金)
南华县财政局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