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财政局社保资金专户:
根据楚财社〔2020〕25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757.81万元下达你们,此次下达的直达资金标识代码为Z155080000001。收入列入2021年“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021年“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科目,经济分类科目为“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县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楚政规〔2020〕1号)《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卫生健康局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楚财社〔2020〕47号)的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二、请县医疗保障局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好资金发放的安全监管责任,同时要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严格按照要求设定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目标如期实现,年终要做好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南华县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南华县财政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