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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czj-/2022-0225007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财政局 著录日期:2023年03月27日 发文字号:南财社〔2021〕1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经费的通知 生效日期:

南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经费的通知



南华县财政局社保资金专户:

根据楚财社〔2020〕20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2909万元下达给你们。收入请列入2021年“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请列入2021年“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1002.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要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统筹使用各级财政补助资金。

二、县财政局、县人社局要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楚政通〔2014〕39号),在2021年9月底以前及时将资金拨入社会保险资金财政专户,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手中,确保专款专用。

三、县人社局要严格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好基金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严格按照要求设定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目标如期实现,年终要做好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附件: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绩效目标表

南华县财政局

2021年1月7日



附件【南财社〔2021〕1号附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