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财政局社保基金专户:
根据楚财社〔2020〕25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9637.43万元下达给你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直达资金标识代码为Z135080009032。资金分配按照2020年我县参保人数217292人和人均补助标准测算。收入列入2021年“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021年“21012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经济分类科目为“51002.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二、请严格按照《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的通知》(楚财社〔2019〕195号)和相关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三、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县医疗保障局要履行好资金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严格按照要求设定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年终要做好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附件: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绩效目标表
南华县财政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