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医疗保障局:
根据楚财社〔2020〕239号文件精神和你单位提供的资金分配方案,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6万元下达给你单位。款项请列入2021年“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021年“2101505.医疗保障政策管理”功能分类科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201.办公经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直达资金标识代码为Z155080000004,用于医疗保障政策管理和医疗保障经办事务支出。请单位统筹财政安排的资金,结合部门实际,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医疗保障服务和经办能力。
二、单位要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好资金安全管理责任,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年终要做好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省医疗保障局将对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与下半年度资金分配挂钩。
附件: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绩效目标表
南华县财政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