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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czj-/2022-0225011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财政局 著录日期:2023年03月27日 发文字号:南财社〔2021〕23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生效日期:

南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楚财社〔2020〕25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1459.1万元下达你单位,用于农房抗震改造补助,上级下达1158户。款项收入请列入2021年“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请列入2021年“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科目,政府经济分类列入“50302.基础设施建设”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用于我县符合条件对象的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农房抗震改造以及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支出。

二、请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三、中央对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政策的具体调整优化方案尚未确定,2021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请按照中央确定后的政策执行,具体事项另文通知。

四、单位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县住建部门要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严格按照要求设定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年终要做好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五、上级将此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进入直达资金管理系统,请单位按照直达资金相关规定执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并将发放的资金花名册上报县财政局导入直达资金监管系统。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好资金安全监管责任。

附件:项目绩效目标表

南华县财政局

2021年1月15日



附件【23号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