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卫生健康局:
根据楚财社〔2021〕8号文件精神和你单位提供的资金分配方案,现将2021年计划生育转移支付中央补助资金167.37万元下达你们,具体补助金额详见附表。该项预算指标收入列入2021年“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021年“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计划生育奖励与扶持补助资金包含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伤残、死亡)、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其它家庭)、少生快富工程资金,补助资金请于2021年12月前支付完毕。
二、请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意见》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和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三、该项转移支付为直达资金,项目名称为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代码为z145110010014,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县卫生健康局在下达项目资金时,应单独下发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财政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已形成实际支出的资金要据实反映资金安排情况。
四、县卫生健康将中央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于资金来源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同时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五、请单位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相关要求,加强对直达资金的监督管理,并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要履行好资金安全监管责任,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紧密跟踪资金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进展情况。
六、计划生育奖励与扶持补助资金包含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伤残、死亡)、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其它家庭)补助资金都是发放到个人或家庭,请卫生健康局及时收集发放的名册,以直达资金监管系统规定的模板,导入直达资金监管系统。
附件:1.2021年计划生育转移支付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
1-1.2021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明细表
1-2.2021年特别扶助制度(伤残、死亡家庭)中央补助资金明细表
1-3.2021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其它家庭)中央补助资金明细表
2.2021年计划生育转移支付中央补助资金县(市)绩效目标表
南华县财政局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