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楚财社〔2021〕15号文件精神和你单位提供的资金分配方案,现将2021年省级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4.99万元下达你们,款项列入2021年“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民政部 财政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民发〔2005〕199号)、《民政部 财政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101号)、《民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民发〔2008〕152号)、和《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云南省退役安置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等3个办法的通知》(云财社〔2020〕22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此次安排的资金主要用于帮助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建立补充医疗保障;七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医疗补助,“老女兵”医疗补助以及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优惠待遇等方面。
二、此次安排的资金为直达资金,在下达直达资金预算指标时,项目名称应与上级财政部门预算指标发文中的有关项目保持一致,并准确标注直达资金标识;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上级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项目时,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单位按照直达资金的管理要求,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内按时进行相关操作,同时切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2021年度形成支出。并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要履行好资金安全监管责任,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紧密跟踪资金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及时收集发放名册,以直达资金监管系统规定的模板,导入直达资金监管系统。
三、单位要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严格按照要求设定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目标如期实现,年终要做好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附件:1.2021年省级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分配表
2.2021年省级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绩效目标表
南华县财政局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