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卫生健康局 :
根据楚财社〔2021〕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1279.48万元下达给你单位,用于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体内容、下达金额、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和部门经济分类科目详见附表。款项列入2021年“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列入2021年“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单位根据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和重大疾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工作任务表,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工作。
二、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单位充分发挥监控等专业机构对基层机构的指导作用,开展技能培训、工作督导、信息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请参照州级绩效目标表和任务量,科学合理确定县市绩效目标,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县财政局、州财政局和州卫生健康委将进一步加强对单位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与下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挂钩。
三、该项转移支付为直达资金,项目名称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代码为z195110010005,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单位在下达项目资金时,应单独下发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财政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已形成实际支出的资金要据实反映资金安排情况。
四、单位将中央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单位时,对于资金来源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同时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五、请单位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好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加强对直达资金的监督管理,紧密跟踪资金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进展情况。
附件:1.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
1-1.2021年基本公卫疾控项目中央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
1-2. 2021年基本公卫重点地方病防治项目中央补助资分配明细表
1-3.2021年基本公卫麻风病防治项目中央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
2-1. 2021年楚雄州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任务表(一)
2-2. 2021年楚雄州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任务表(二)
2-3. 2021年楚雄州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任务表(三)
2-4. 2021年楚雄州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任务表(四)
2-5. 2021年楚雄州手足口病、流感、人禽流感监测项目工作任务明细表
2-6.2021年楚雄州鼠疫监测项目工作任务明细表
2-7. 2021年楚雄州麻风病防治项目工作任务表
2-8 2021年楚雄州重点地方病工作任务明细表
2-9. 2021年重大疾病与健康危险因素(疟疾)监测项目工作任务明细表
2-10.2021年重大疾病与健康危险因素(饮用水、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影响因素、食品风险)监测项目工作任务明细表
3.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
县市绩效目标表
4 .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县市绩效目标表(疾控部分)
5.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资金分配表
南华县财政局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