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首页 >> 部门目录 >> 南华县财政局
索  引  号:nhxczj-/2022-0228018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财政局 著录日期:2023年03月27日 发文字号:南财社〔2021〕106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的通知 生效日期:

南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的通知



南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楚财社〔2021〕121号文件精神和你单位提供的资金分配方案,现将2021年中央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6.61万元下达你们,主要用于落实优抚对象医疗待遇和解决优抚对象医疗困难问题。款项收入列入2021年“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021年“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列“30307.医疗费补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补助标准按人均每年2000元核定,主要用于按照民发〔2005〕199号文件有关规定,帮助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建立补充医疗保障。

二、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参战退役人员医疗补助资金,按我县补助对象人数核定,标准全国统一。

三、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四、在向下级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下发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可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也可以由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按照中央直达资金、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比例自动拆分。

五、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好资金安全监管责任,加强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并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严格按照要求设定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年终要做好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附件:1.2021年中央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分配表

2.绩效目标表

南华县财政局

2021年8月30日



附件【106号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