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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czj-/2021-0607003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财政局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南财建〔2021〕44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交通转移支付用于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的通知(南财建〔2021〕44号) 生效日期:

南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交通转移支付用于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的通知(南财建〔2021〕44号)



南华县交通运输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交通转移支付用于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建〔2021〕77号),现将2021年交通转移支付用于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1031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详见附件1,同时将项目绩效目标一并下达(附件2),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直达资金监督管理。根据《关于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便〔2020〕276号)要求,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自2021年起列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此次下达资金通过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安排,纳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2021〕9号)和《云南省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要求,严格落实直达机制管理规定,切实加快资金分配下达,密切跟踪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加强分析研判,采取针对性措施全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严格规范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强化预算执行,及时将资金拨付至具体项目,及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请按照下达的项目绩效目标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跟踪,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请你们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核算、谁负责”原则,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进行核算,认真履行项目资金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把资金拨付审核关,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资金,坚决杜绝虚报冒领等任何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发生,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和专款专用,财政资金禁止流入涉黑企业和个人。

此款,列入2021年“2140106·公路养护”支出预算功能分类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302·基础设施建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1005·基础设施建设”。

附件:1.2021年交通转移支付用于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

下达表

2.2021年交通转移支付用于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南华县财政局

2021年6月7日



附件【附件1:2021年交通转移支付用于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附表.xls
附件【附件2:2021年交通转移支付用于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