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楚财农〔2021〕87号),现将2022年省级农田建设专项资金(第一批)689.83万元(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资金)下达你们,请列入2022年“2130153·农田建设”功能分类科目,2.26万元列入“50201·办公经费”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和“30211·差旅费”部门经济分类科目;18.43万元列入“50205·委托业务费”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和“30227·委托业务费”部门经济分类科目,669.14万元列入“50302·基础设施建设”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和“31005·基础设施建设”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请在统筹用好前期提前安排的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加大本级政府投入力度,落实好地方投入责任,确保我县2022年提前下达的财政渠道农田建设任务4.47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农田0.92万亩)建设任务和绩效目标的全面完成。
二、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县农业农村局要根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第4号)要求,加快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做好项目筛选、审核批复、备案等工作,加快项目实施,避免“资金等项目”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建设成效。
三、加强资金管理使用
要按照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和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尽快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四、强化绩效管理
请做好本辖区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绩效管理工作贯穿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环节,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和预算项目实施完成后,应严格按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部门绩效自评。省、州农业农村部门将适时组织开展部门绩效评价,财政部门视情况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并强化结果应用。
附件:南华县2022年度省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南华县财政局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