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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czj-/2022-0907008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财政局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南财农【2021】22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21〕22号) 生效日期:

南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21〕22号)



南华县财政局文件

南财农〔2021〕22号

南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1〕50号),现将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722.86万元下达你们,支出列2021年“2130153·农田建设”功能分类科目,21.68万元列入“50205·委托业务费”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和“30227·委托业务费”部门经济分类科目,701.18万元列入“50302·基础设施建设”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和”31005·基础设施建设”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直达资金的管理

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作为2021年中央直达资金(标识:01中央直达资金),在向下级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二、加快项目落实和资金拨付进度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1〕50号),安排我县2021年财政渠道农田建设任务4.7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农田0.84万亩),在中央和省、州级财政投入基础上,县级要积极筹措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农田建设任务和绩效目标的全面完成。对下达的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承担管理和实施责任,根据职能职责组织实施,及时将下达资金和地方投入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并按付至项目实施单位。

三、做好项目管理工作

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46号)、《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第4号)的要求,要结合实际,做好项目筛选、审核、批复、备案等工作,强化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建设成效。

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根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46号)《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第4号)的要求,要加快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做好项目筛选、审核、批复、备案等工作,加快项目实施,及时将分配下达的财政资金形成实物工作量,尽早发挥财政资金效益。相关部门要及时跟进资金执行进度,以资金执行进度督促项目建设进度。

五、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根据2021年度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做好本辖区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绩效管理工作贯穿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环节,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围绕项目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和预算项目实施完成后,应严格按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部门绩效自评。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跟踪和绩效考评工作。

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纳入脱贫县整合试点范围,按照财政部等11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要求做好整合工作。

附件: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南华县财政局

2021年5月12日

抄送:县政府办、本局预算股、国库股。

南华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1年5月12日印发



附件【附件: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