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楚财资环〔2025〕97号),现将2025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13.6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内容见附件)。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3〕11号)相关规定,尽快组织项目实施相关工作,加强项目与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严禁截留、挪用,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项目达到预期的防灾效果。
二、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次将绩效目标一并下达,请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局负责资金下达,对项目的绩效评价管理进行抽查。
此款,支出列入2025“2240601 地质灾害防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205 委托业务费”,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226 劳务费”。
附件:1. 2025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下达明细表
2. 2025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南华县财政局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