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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gaj-/2024-1009002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公安局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生效日期:

南华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24001720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南华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为一级预算单位属行政单位,是国家公安机关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刑事和行政执法力量,根据《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公通字〔2020〕9号)及《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补充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21〕7号),对应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局(七局)和省公安厅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州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管辖案件范围,负责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的10种案件、侵犯知识产权罪中的8种案件、危害社会公共卫生罪中的4种案件、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的16种案件,38种刑事案件。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南华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共立刑事案件53件破案51件,与去年同期相比,立案数上升10件,同比上升23.2%,破案数上升8件,同比上升18.6%。其中,破坏森林草原资源类案件立案33件破案31件;破坏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案件立案7件破案7件;危害食品安全类案件立案6件破案5件;危害药品安全案件立案5件破案4件;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案件立案2件破4件。打造候鸟”派出所党建品牌,红土坡森林派出所先进事迹先后被百余家中央、省、州级媒体及官方媒体集中报道,共刊载稿件186篇(条)。其中被人民日报、新华社、新华网、中央电视台、人民网等30余家中央级媒体集中报道,刊载稿件68篇(条),被云南发布、云南日报、云南广播电视台等20余家省级媒体集中报道,刊载稿件76篇 (条),被州级媒体集中报道,刊载稿件42篇(条),全网阅读量过亿。主题稿件同步被共青团中央、中央组织部、自然资源部、公安部等部委办局转载报道,2月18日新华社海外版、10月4日中国国际电视台、11月9日中国日报持续深入报道,引发国际关注。12月8日,联动浙江卫视奔跑吧节目组进行了长达3个小时的直播,观看人数达140余万,李晨、郑恺等演员在直播间留言,为“候鸟派出所”助力。11月7日至9日,云南省公安厅组织新华社、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时报、云南日报、云南网、云南法制报等媒体记者前往候鸟派出所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候鸟”派出所成为公安机关飘扬在哀牢山脉的一面旗帜。

2023年9月,县委县政府授予红土坡派出所集体三等功,11月,云南省公安厅授予集体二等功;所长张跃平获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最美政法干警”提名奖,获省公安厅“全省优秀派出所所长”,被省委组织部荣记个人二等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南华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属南华县公安局领导管理,下设1个股室,办公室,3个基层派出所:南华县公安局五街森林派出所、南华县公安局红土坡森林派出所、南华县公安局大中山森林派出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南华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南华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南华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南华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年末其他人员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收入合计5377451.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34585.14元,占总收入的97.3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42866.67元,占总收入的2.6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19501.44元,减少7.9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0537.99元,增长1.56%;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元,下降0%;其他收入减少400039.43元,下降73.68%。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我大队人员调出3人,财政减少对人员经费的拨款;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财政将调整公务交通补贴资金、2021年的绩效资金拨入专户,本年度无以上两项资金拨入,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支出合计5362609.41元。其中:基本支出4396085.14元,占总支出的82%;项目支出966524.27元,占总支出的1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79795.38元,减少了8.2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84312.01元,下降6.07%;项目支出减少195483.37元,下降16.82%;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人员减少3人,人员减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关、下属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96085.1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051284.89元,占基本支出的92.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4800.25元,占基本支出的7.8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关、下属部门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66524.2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28524.27元,占项目支出的85.72%;资本性支出1380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14.2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34585.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61%。与上年相比减少61169.35元,下降1.1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的支出也随之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4101235.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3%。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支出、供养协警支出、单位运转支出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9931.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6.卫生健康(类)支出224877.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4.3%。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费用支出。

7.住房保障(类)支出27854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2%。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8.农林水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主要用于警务辅助人员经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8400.00元,决算为12516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决算为11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7.8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400.00元,决算为1516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2.11%,完成年初预算的82.4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16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133人。)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8400元,支出决算为1251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决算为11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400元,决算为151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4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按照公务接待规定执行,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公务接待费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353.17元,下降5.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016.17元, 下降3.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337.00元,下降18.0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按照公务接待规定执行,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度减少;2023年我单位报废执法执勤公务用车1辆,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过程中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公安机关对单位的工作检查指导,环食药侦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华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344800.25元,比上年减少49999.75元,下降12.66%,主要原因是2023年末我大队人员减少3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我大队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接待费、工会经费、加班补贴、交通补贴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南华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产总额4978055.26元,其中,流动资产182954.21元,固定资产4624325.6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70775.4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 243541.4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442325.5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4505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999.9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0999.9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3999.9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3999.9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32400172001000



附件【南华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