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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gaj/2025-00020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公安局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生效日期:

南华县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24001312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执行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有关公安行政管理的政策措施,并在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是负责全县各类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治安行政案件的侦破和查处工作。预防和处置危害社会安全的重大群体闹事、骚乱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群体性突发事件。

三是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队伍管理、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工作,提高民警政治业务素质,监督检查公安队伍建设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不断加强公安队伍的正规化、现代化建设。

四是调查掌握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等方面情况,预测、分析和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并落实工作对策,不断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

五是指导和加强全县公安机关法治建设,负责对全局的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六是负责本辖区的社会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和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及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七是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依法管理机动车辆和初检、审验以及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检验、考试、考核、发证等工作。

八是负责城区主要街道、广场和重要场所的治安巡逻工作,依法查处现行违法违规和犯罪行为;参与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工作。

九是指导、监督本辖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要害部位、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及群体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依法管理全县出入境工作。

十是组织实施对到达本县辖区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及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一是负责对犯罪嫌疑人和治安拘留人员羁押监管,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是负责全县计算机等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三是组织开展全县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和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县公安民警的执法、工作、生活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督察;按规定权限对干部实施监督;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十四是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加强警用装备建设和管理。

十五是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1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室、情报指挥中心、督察审计大队、政治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环境资源和商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特巡警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警务保障室、交通管理大队、法制大队、禁毒大队。直属机构2个:南华县看守所和南华县拘留所。

下设13个派出机构,包括:龙川派出所、沙桥派出所、雨露派出所、五街派出所、一街派出所、罗武庄派出所、红土坡派出所、五顶山派出所、马街派出所、兔街派出所、五街森林派出所、红土坡森林派出所、大中山森林派出所。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南华县公安局作为1个一级主管部门,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5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5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7人(离休0人,退休67人)。年末遗属18人。

车辆编制32辆,在编实有车辆3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南华县公安局肩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南华县公安局忠诚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第一责任,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确保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公安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51355973.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685169.97元,占总收入的98.6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70803.58元,占总收入的1.3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676161.12元,下降6.6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825089.46元,下降5.28%;上级补助收入增长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长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长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851071.66元,下降55.92%。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825089.46元,下降5.28%。主要原因分析:1.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增加;2.住房公积金调整补缴增加;3.人员医保、养老、职业年金调减。

与上年相比,其他收入减少851071.66元,下降55.92%。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人社局改变由使用单位发放工资模式,替换公益性人员工资由人社局发放,保险由使用单位购买,故其他收入减少,同时上级补助资金也同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公安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51416123.09元。其中:基本支出42200690.97元,占总支出的82.08%;项目支出9215432.12元,占总支出的17.9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560447.88元,下降6.4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080331.54元,增长10.70%;项目支出减少7640779.42元,下降45.3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560447.88元,下降6.48%。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医保、养老、职业年金调减、上级资金补助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公安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200690.9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099690.97元,占基本支出的80.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1010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19.2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公安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215432.1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用于保障公安机关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的公共安全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

1.拨付偿债资金31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政府拖欠债务,化解五街派出所执法办案综合楼尾款。

2.上级补助资金53086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公安特定工作及购置装备等。

3.产业招商组工作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产业招商工作,推动经济发展。

4.拨付公安事业发展经费530000.00元。主要用于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禁毒人民战争,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开支。

5.下达辅警人员经费等缺口资金1340000.00元。主要用于按时发放辅警人员工资及保险。

6.公安派出所“五小工程”建设专项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派出所五小工程支出。

7.州级禁毒补助经费64800.00元。主要用于社区康复工作人员费用。

8.南华县看守所工作经费450000.00元。主要用于依法对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余刑在一年以下的罪犯实施羁押和监管开支。

9.留置看护队员工资福利待遇保障资金292000.00元。主要用于提高留置看护队员工资福利待遇。

10.南华县看守所嫌疑人入所体检经费60000.00元。主要用于违法犯罪嫌疑人入所进行血压、心电图、B超、DR片、血常规五项检查。

11.武警中队水电费59079.00元。主要用于武警中队水电费。

12.其他收入670803.58元。主要用于特定工作开支。

13.禁毒工作专项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巩固“无毒县”成果,抓好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全社会防毒禁毒的氛围开支。

14.上年结转资金60149.54元。主要用于特定工作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公安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745319.5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0%。与上年相比减少2704790.38元,下降5.06%,完成年初预算的118.85%。主要原因分析:1.2024年南华县公安局年末在职人员155人,2023年末在职人数165人,2024年减少10人(其中:退休2人,调出8人),减少5.71%,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工资及各类保险相应减少。2.县级保障经费较上年减少。3.上级补助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41284562.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36%,完成年初预算的122.64%。主要用于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及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76224.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0%,完成年初预算的111.31%。主要用于行政和事业离休人员费用、死亡抚恤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929120.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7%。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费用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225541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4%,完成年初预算的94.85%。主要用于缴纳民警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993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6.3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3786.34元,增长32.5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2488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5.0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705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0.94%,完成年初预算的3525.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4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0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因公出国(境)费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880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013.66元,下降0.71%;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相比持平。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相比持平;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993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6.3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3786.34元,增长32.5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0元,决算数为0元,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2488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70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25.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4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县级财力紧张,未安排南华县公安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执法执勤车辆所有费用依靠上级补助资金,故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880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013.66元,下降0.71%;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相比持平。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相比持平;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费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是中央八项规定后,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1辆车价格248800元,较上年增长,但全县“三公”经费未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5013.66元,下降0.71%。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总量的同时,加强支付环节审核把关,“三公”经费支出得到有效控制,呈现逐年压缩的良好态势。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0人次。未开展此项工作。

2.购置车辆1辆。购置车辆原因是使用的车辆年限长,达到报废年限,有安全隐患,为了保障安全及工作正常运转,故购置1辆执法执勤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2辆。主要用于维护全县社会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6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下级工作对接及完成各项工作发生的国内公务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此项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华县公安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01000.00元,比上年增加5181681.91元,增长177.50%。主要原因是:2024年辅警人员经费在机关运行经费反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运转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委托业务费、辅警人员工资、其他交通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南华县公安局资产总额62904477.90元,其中,流动资产1146966.80元,固定资产60963910.8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793600.24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2024年末资产62904477.90元,2023年末资产67807848.83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903370.93元,下降7.23%。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29763.6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705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500.00元,出租房屋3875.88平方米,账面原值1695658.6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00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减少原因是:退还暂扣款、保证金、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报废1辆车、应付账款化解,在建工程费用化解。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335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135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72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按相关保密规定,部分涉密事项不予公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400131201111



附件【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01305105483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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