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4001720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南华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为一级预算单位属行政单位,森林公安机关是国家公安机关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刑事和行政执法力量,根据《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公通字〔2020〕9号)及《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补充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21〕7号),对应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七局)和省公安厅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州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管辖案件范围,负责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的10种案件、侵犯知识产权罪中的8种案件、危害社会公共卫生罪中的4种案件、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的16种案件,38种刑事案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南华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属南华县公安局领导管理,下设1个股室:办公室,3个基层派出所:南华县公安局五街森林派出所、南华县公安局红土坡森林派出所、南华县公安局大中山森林派出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南华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筑牢执法办案是主业的观念,坚持执法办案主业不动摇,忠诚履行职责,勇于担当使命,以各类专项行动为抓手,眼里大队涉环境资源、是哦、药品、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经过打击整治,有力震慑了涉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犯罪。
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通过“三会一课”强化“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确保队伍政治方向,连续三年被县局党委评定为优秀党支部。2023年打造的“候鸟派出所”党建品牌持续在先进典型引领上下功夫,近期,以“候鸟派出所”为题材的情景剧《最后一口水留给新人》被州公安局推荐到省厅参演并取得良好效果。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收入合计4603669.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51139.06元,占总收入的96.6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2530.12元,占总收入的3.3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73782.63元,下降14.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83446.08元,下降14.97%;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9663.45元,增长6.76%。主要原因是社保局将2023年四季度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跨年度转入,导致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支出合计4569138.52元。其中:基本支出4107251.64元,占总支出的89.89%;项目支出461886.88元,占总支出的10.1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 减少793470.89元,下降14.8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88833.50元,下降6.57%;项目支出减少504637.39元,下降52.2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编制数23人,年末实有人数13人,比上年度17人减少4人,离退休人员9人,比上年度增加1人,人员减少,支出随之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07251.6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751225.06元,占基本支出的91.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6026.58元,占基本支出的8.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1886.8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24年公安机关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经费306500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车辆购置、执法办案支出;
辅警人员经费项目经费70386.88元,主要用于单位辅警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等支出;
森林草原防灭火“三三制”第二批专项资金项目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合同工的工资、保险支出;
县财政拨付森警大队办公经费项目经费55000元,主要用于保障环食药侦执法办案中的办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51139.0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2%。与上年相比减少783446.08元,下降14.97%,完成年初预算的96.80%。主要原因是年度内因人员调整变动,调出3人,退休1人,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51139.0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2%。与上年相比减少783446.08元,下降14.97%,完成年初预算的96.8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3244248.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89%,完成年初预算的97.73%。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办公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年初预算时在职人员为17人,到2024年末为13人,在职人员减少4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1555.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1%,完成年初预算的95.9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等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年初预算时在职人员为17人,到2024年末为13人,在职人员减少4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3320.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9%,完成年初预算的90.62%。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费用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年初预算时在职人员为17人,到2024年末为13人,在职人员减少4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2.农林水(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7%,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用于合同工的工资收入和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县级补助项目,因项目在年中下达,导致年初未对该项目进行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201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4%,完成年初预算的83.00%。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在职人员的减少4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3300.00元,决算为24691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3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1751.00元,增长97.2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决算为193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8.16%,完成年初预算的96.5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00.00元,决算为4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20%,完成年初预算的38.1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300.00元,决算为1391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64%,完成年初预算的76.0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930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0000.00元,下降63.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49.00元,下降8.2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91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249.00元,下降8.2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决算为193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00.00元,决算为4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1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300.00元,决算为1391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0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有公务用车(执法执勤)3辆,2023年因使用年限较长,车辆性能下降,报废一辆,2024年经多方协调,购置越野车一辆用于执法执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上年度支出110000元,本年度支出40000元,减少63.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我单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大幅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比决算增加1930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0000.00元,下降63.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49.00元,下降8.2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91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减少1249.00元,下降8.2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执行,减少了接待费的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0人次。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车辆购置费用167700.00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有公务用车(执法执勤)3辆,2023年因使用年限较长,车辆性能下降,报废一辆,2024年经多方协调,购置越野车一辆用于执法执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过程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业务工作交流学习,上级部门领导的调研、工作指导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华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8414.00元,比上年减少36386.25元,下降10.55%,主要原因是2023年末我大队人员减少3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我大队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8300.00元、水电费32000.00元、差旅费12000.00元、邮电费1000.00元、接待费13914.00元、工会经费43000.00元、交通补贴140400.00元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南华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产总额4829595.88元,其中,流动资产82471.63元,固定资产4576348.8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70775.4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8459.3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7976.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37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77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37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370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除人员支出以外的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400172001111
滇公网安备53232402000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