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400145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南华县委、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华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南省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为一级预算单位属行政单位,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对全县道路交通实行统一管理,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在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根据本县道路交通情况,适时组织各种交通安全的专项治理。负责辖区内机动车辆管理,根据上级公安交管部门的授权,负责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检验,核发牌证及其它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根据上级公安交管部门的授权,负责对部分驾驶人进行教育、考试、发证和年审等工作。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内勤中队、秩序中队、车管中队、事故中队、城区中队、五街交警中队、五顶山交警中队。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云南省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人民至上,交通事故关键指标再创新低。交通事故总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数同比分别下降1.3%、27.27%、19.92%、25.10%,是全州四项指标均全面下降的唯一县市。
保持严管严治,形成打击交通违法高压态势。开展“春季守护行动”、夏季、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等20个专项整治行动,组织统一行动230波次,严查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年内,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6066起,特别是在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查处方面,查处量同比提升15.71%,全县因醉酒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亡人事故)呈现出逐年减少的趋势。
坚持问题导向,更加注重源头隐患排查治理。共排查整治高风险驾驶人隐患888人;整治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2025辆、非法改装货车513辆,喷涂三轮摩托车警示信息2633辆;对五分线2处省级挂牌督办、南景线1处州级挂牌督办道路隐患进行治理并通过审核评定;排查治理公路隐患347处,易塌方路段隐患15处,弯坡路段24处,临水临崖隐患21处;集中约谈“两客一危”重点运输企业72家次,发出提示函41份,督促企业整改问题38个。年内,因隐患排治不到位引发的交通事故下降23.51%,有力推动了交通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聚焦科技强警,全面加强交管科技信息化建设。年内共开展城区交通精细化管理专题调研4次,优化政务服务中心、北门外交通组织9处,标线提升28处,增设警示标志28块,增设隔离护栏980米,维护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护栏等交通设施456起;新建交通信号灯4座,升级改造现有道路交通信号灯路口15个;在县城区安装卡口抓拍9套,礼让行人抓拍5套,单点测速设备2套,违停抓拍12套,用于抓拍闯红灯、压实线等交通违法行为,2024年下半年县城发生交通事故总数同比下降10.5%。
创新宣传形式,持续提升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影响力。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宣传及各媒体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开展交通宣传,拓展安全宣传教育覆盖面。年内,共开展“九个万”警示教育宣传活动26场次,印制发放各类交通安全宣传资料8000余份,发布道路交通安全“两公布一提示”12条、路况信息28条,推送发布“曝光台”信息44期,完成“典型事故案例”曝光25期。
规范执勤执法,交管执法规范化水平迈上新台阶。年内共计抽查执法记录仪6078条,集中评查案件12次,组织疑难案件研讨会4场次。共计开展执法规范化培训4次,制作执法规范3期,参加上级部门交通管理法制培训班3人次,参与执法业务比武3场次。2024年执法质量综合考评排名全州14个大队第一名。
加强基础台账管理,提升档案管理工作水平。建立健全登记、查阅、归档等档案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对2024年各项工作档案进行了整理装订完善,确保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归档案件档案38050份,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档案3040份,道路交通违法案件档案5421份,车驾管业务档案29587份。
对标形势需求,推进便民服务举措落地实施。共建警邮合作网点10个,警保合作点2个,推行“户籍+车驾管”业务“一窗通办”,为群众提供17大项车驾管业务办理服务;推行摩托车下乡培训考试服务18次,服务群众4860人次。为群众远程视频处理交通事故588起,调解交通事故129件,涉案赔偿金额达140余万元,“交通案件巡回法庭”共计审理交通类刑事案件3件,结案率100%,涉访案件“零发生”,全县交通事故案件平均办案周期从27天缩短至9天,实现了事故处理“掌上”办结,纠纷调处“一站式”化解。
创新推出楚雄州首家“交通安全驿站”。创新推出楚雄州首家“交通安全驿站”,以驿站为阵地开展精准宣传教育和违法查纠。《创新“3+3”模式打造“一盔一带”安全守护新样板》等做法被省厅交警总队作为先进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交流,县城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分别达80%、60%以上,切实提升交通安全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云南省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收入合计16,095,099.0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95,099.09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023,750.58元,增长77.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059,069.22元,增长100.2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035,318.64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工资提档,相应的工资、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收入增加,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增加。其中南财预〔2024〕285号智慧交通项目建设补助资金3,000,000.00元,南财预〔2024〕172号智慧交通建设项目资金3,0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支出合计16,328,556.81元。其中:基本支出5,757,199.30元,占总支出的35.26%;项目支出10571357.51元,占总支出的64.7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134,237.69元,增长60.1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66,098.72元,增长20.16%;项目支出增加5,168,138.97元,增长95.6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增加。其中南财预〔2024〕285号智慧交通项目建设补助资金3,000,000.00元,南财预〔2024〕172号智慧交通建设项目资金3,0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57,199.3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555,743.46元,占基本支出的79.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01,455.84元,占基本支出的20.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10,571,357.5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亿元。
1.南财预〔2024〕184号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费1400000.00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管理日常支出。
2.南财预〔2024〕446号道路交通工作经费1039999.79元,主要用于......
3.南财预〔2024〕1号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工作经费119998.00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
4.南财预〔2024〕285号智慧交通项目建设补助资金3000000.00元,主要用于智慧交通项目建设。
5.南财预〔2024〕285号智慧交通项目建设补助资金3000000.00元,主要用于智慧交通项目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10,697.0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7%。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6,751,148.30元,增长/下降72.13%,完成年初预算的285.2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4,996,416.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08%,完成年初预算的326.8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的发放、辅警人员工资发放及执法办案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42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1%,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1,347.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0%,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9,689.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1%,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22,81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000.00元,决算为333,09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2.4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89,894.12元,增长132.6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有6辆执法执勤车辆,年初预算时仅预算公共经费部分,日常执法执勤用车较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部分资金为中央资金保障,以项目资金的形式下达。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9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7.0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132,09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9.66%,完成年初预算的440.3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元,决算为11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3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90,0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5.88元,下降0.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国(境)外接待费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000.00元,支出决算为333,09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2.4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89,894.12元,增长132.6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9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132,09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0.3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元,决算为11,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有6辆执法执勤车辆,年初预算时仅预算公共经费部分,日常执法执勤用车较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部分资金为中央资金保障,以项目资金的形式下达。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 支出比决算增加190,0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5.88元,下降0.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有6辆执法执勤车辆,年初预算时仅预算公共经费部分,日常执法执勤用车较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部分资金为中央资金保障,以项目资金的形式下达。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部门联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1,455.84元,比上年增加836,719.60元,增长229.40%,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工资提档,相应的工资、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收入增加,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增加。其中南财预〔2024〕285号智慧交通项目建设补助资金3,000,000.00元,南财预〔2024〕172号智慧交通建设项目资金3,000,00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8,200.00元、水费9,000.00元、电费30,000.00元、邮电费40,000.00元、差旅费10,000.00元、会议费150.00元、公务接待费11,000.00元、劳务费840,000.00元、工会经费47,055.84元、其他交通费用194,550.00元的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云南省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7,509,839.91元,其中,流动资产169,452.19元,固定资产1,340,387.7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6,000,00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587,573.56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229,085.9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0,5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5,705.9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874.0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32400145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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