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永珍、何杰忠、何美琼代表:
你们在南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关于解决南华县医院旁红绿灯时间设置不合理的建议》(第186号),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已交县公安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南华县公安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抓好各项公安工作的落实,确保了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特别是今年以来,南华县公安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认真落实各项交管服务工作,经核实,您在建议中提及的路口为菌王路与华强路交叉口南口,南口渠化有一条左转专用车道和一条直行右转共用车道,放行方案为:左转放行16秒,直行加右转放行13秒。南口(菌王路路口)是南华主城区通往县医院、思源学校主要干道之一,交通流量相对较大,在实际交通运行过程中,存在学生放学时段直行车辆排队等候时间过长的问题。您提出调整南口交通信号灯配时问题,南华县公交局交警大队在通过多次踏勘和调取视频监控后,认为符合实际需要,确实可行。为进一步提升菌王路与华强路交叉口南口交通通行效率,对该交叉口交通组织作如下优化调整:一是压缩东、西方向信号灯相位时间,优先放行菌王路南、北方向车辆,保障主干道正常运行。二是增加菌王路南、北双向信号灯相位时间,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7秒(由13秒调整为20秒)。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交警大队将持续关注该路口道路通行情况,根据实际车流变化情况精细化调整交通组织,适时对交通信号进行优化调整,努力提升路口通行效率。
感谢您对我县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经常监督指导我们的工作。
南华县公安局
2023年5月31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建春 0878—7226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