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400130800000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工作。
2.协调全县民族关系,处理涉及民族关系的有关事宜,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
3.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发展民族经济与文化教育事业的政策与措施,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协同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发展。
4.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5.根据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维护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利,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机关协助办理或协调办理的各项事务。
6.依法加强对全县宗教事务的管理,引导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正股级),包括:示范创建股、民族股和宗教股。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推动民族地区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积极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坚决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08.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8.0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79.2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预算收入对比上年有所减少,具体是2023年单位职工退休3人后,2024年人员预算减少了3人,人员工资和公用支出预算随之减少,同时在职人员工资也发生了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8.0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8.0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8.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79.2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职工退休3人后,2024年人员预算减少了3人,人员工资和公用支出预算随之减少,同时在职人员工资也发生了变化。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8.0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8.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0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9.2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职工退休3人后,2024年人员预算减少了3人,人员工资和公用支出预算随之减少,同时在职人员工资也发生了变化;项目支出25.96万元,与上年对比一致,主要原因是根据2024年工作需要,民族机动金专项经费安排10万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安排3万元,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专项经费安排12.96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2301行政运行”预算支出118.5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伤保险等)。
2.“2012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支出25.96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
3.“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支出19.6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4.“2080505行政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支出13.9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支出7.90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预算支出4.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支出5.3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算支出0.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大病保险缴费和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9.“2210201住房公积金”预算支出11.3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182.09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34.45万元,30102津贴补贴43.57万元,30103奖金26.20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94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7.90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87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35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8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11.39万元,30201办公费1.2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2.4万元,30228工会经费1.2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7.08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7万元,30302退休费19.41万元。
项目支出25.96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2.7万元,30206电费0.4万元,30207邮电费0.7万元,30211差旅费4.0万元,30215会议费0.3万元,30226劳务费4.9万元,30305生活补助12.96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4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次,共计接待240人次,与上年持平。
与上年持平原因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量入为出,做到厉行节约,公务接待经费保持不增。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持平原因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从严控制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保持不增。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涉及重点项目建设有3个,资金总额25.96万元。本部门预算绩效总体为:解决民族宗教工作热点难点问题;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不断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全面提升全县民族宗教工作水平,确保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得到贯彻执行,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促进全县宗教工作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各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为南华县全面深化改革创造团结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8万元,其中:办公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2.4万元,工会经费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比上年减少了1.8万元,原因是人员减少了3人,随之人员经费减少,因此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比上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52.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67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5.0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折旧减少4.4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32400130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