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给予免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免除学杂费补助公用经费标准小学每生每年720元、初中每生每年940元,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05元、初中每生每年180元。二是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按照寄宿制家庭困难学生(含“四类”学生和“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及其他困难学生)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资助,非寄宿“四类”学生按照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资助。三是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给予“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每生每天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