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400236001000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是主管全县教育体育事业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教育体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2.研究拟定全县基础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方案;协调、指导、实施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等及以下学校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体育改革;规划、管理社会力量办学、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规范性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管理全县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学籍管理工作。
4.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工作。负责依据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学校有关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评估和指导。
5.统筹、指导全县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参与制定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协调和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骨干专业建设、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和指导成人教育工作。
6.统筹全县民办教育发展,负责全县民办教育机构和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7.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体育收费项目、标准;统计并监督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及使用情况,编制直属单位经费预决算;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管;按有关要求管理国(境)内外教育体育援助、教育体育贷款;指导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8.主管全县教师和体育人才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学校教职工管理和教育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组织实施教师继续教育,负责全县师德建设工作,负责直属单位人员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9.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行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
10.负责全县体育市场相关产业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体育产业基地的建设工作;负责县级体育场馆设施运营管理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公共体育设施。
11.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及项目设置与布局,制定全县体育竞赛制度、计划和竞赛规程,做好竞赛和训练工作。组团参加有关运动会和其他比赛,承办一定规模赛事。
1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负责直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党的组织建设和宣传、统战工作;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行风建设。
13.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法律法规教育、安全教育、国防教育和禁毒教育工作。
14.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管理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负责和指导推广普通话、普通话师资培训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15.组织和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研究、教育现代化工程及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教育体育系统的学会、协会等社团工作。
16.组织指导教育体育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县体育场馆建设;负责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推动体育事业健康、有序、规范发展,负责体育彩票的管理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一是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年内,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深入学校调研指导教育工作2次;县委、县政府各种会议研究部署教育工作20次,召开南华县教育发展大会、县教体局和各乡镇党委书记年度述职会,县人大、县政协组织开展调研、视察、专题协商等5次。明确县委主要为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副组长,并充实成员单位。成立教育提质增效工作专班,并建立月报制度,建立县级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工作制度,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提出交办任务清单27项。制定下发教育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文件18个。二是全面实施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改革,29所公办中小学中,25所学校实现书记、校长“一肩挑”(其余4所学校校长为非中共党员,实行分设),各学校配套制度完成率达100%。南华民族中学被省委教育工委评为“云岭先锋·育人红烛”党建示范学校,南华县北城小学被评为云南省先进集体、州级“清廉学校”示范点。三是加强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选聘中小学思政课专兼职教师485人,专兼职教研员5人,开展思政课教师培训15期537人次,组建各学段思政课名师工作室3个,组织开展思政课教学研讨竞赛等活动35次。
2.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扎实推进基础教育强师兴校。一是实行“三个优先”。经费支出优先保障教育。实现教育经费投入“两个只增不减”,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支出3.6842亿元,比上年增长0.2454亿元,增长7.14%。发展规划上优先安排。共争取中央及省、州项目建设资金6791.854万元,争取项目资金为历年来新高,实施建设项目27个。重点推进实施南华县龙川小学东校区、龙川第二中心幼儿园2所新建学校和南华民族中学综合楼、沙桥镇天申堂民族幼儿园综合楼4个建设项目。将城区三所小学发展纳入县城发展总体规划。资源配置优先到位。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优先保障教育建设用地,解决学校项目建设和发展规划用地166.75亩。人才引进和培养优先满足教育,共补充各类教师78人,投入教育培训经费252万元,组织开展各级各类教师培训104期6389人次。共发放各级各类学生资助补助资金3665.6万元,惠及学生70355人次,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388人2542.27万元。二是各类教育实现提质增效。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7.14%,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达50.33%。沙桥中心幼儿园创建成省一级三等幼儿园,南华县城区幼儿园创建省一级一等幼儿园已通过州级复评。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控辍保学实现动态清零。高中教学质量大幅提升,一本上线完成率达1700%,南华一中成功创建省一级三等普通高中学校。职业教育融合发展,推进普职融通,深化校企合作办学,实施“订单式”人才培养,学生就业质量明显提升。三是教师整体素质持续提升。被评为“云南省最美教师”1人、“云南省优秀教师”1人,21位教师被授予县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认定县级骨干教师239人,选树优秀教师48名并编印《南华名师风采(一)》。全县教师在参加省、州、县级组织开展的各类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奖545人。开展县级教研活动29次。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教育活动3轮,召开师德师风教育整治推进会2次,警示教育大会1次,对违法违纪违规的5名教师进行查处,对2名违反师德师风规定的教师给予县内通报批评的处理,实施第四期教师交流轮岗,共173名城乡校长教师进行交流轮岗,城乡教师流动比例达在职在编教师人数的12%。
3.“双减”工作有效落实,“五育”并举教育体系更加健全。学科培训机构实现清零,学生校外培训负担明显减轻。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实现全覆盖,各义务教育学校“一校一案”制定课后服务方案,结合学生需求和学校特色,利用校内外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科学探究、劳动、阅读等兴趣小组或社团活动,为培养学生兴趣特长搭建平台。学校作业管理和课后服务主要监测指标达100%。体教融合不断深化。组织开展学校夏、冬季运动会,举办校园体育节暨城区校园联赛,让所有学生都有机会参加符合自己身体特点的体育活动项目,实现校园比赛全覆盖。美育浸润成效显著。开展非遗文化进校园、民间艺术进校园等活动,举办校园文化艺术节及展演活动,举办儿童节、教师节文艺表演,组织学校参加云南省第三届初中艺术展示活动,各学校通过展演评比,推荐出一等奖美术作品共计600余件,音乐作品80余件参与县级评比并上报州级参赛。劳动教育资源丰富。认定南华一中等6所中小学为县级校内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认定云南辉露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为县级校外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进一步丰富了劳动教育资源。科学教育创新发展。开足开齐科学课,充分运用东南大学援建的4所学校至善科技馆,积极开展科学探究、科技创新实践、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活动,激发学生学科学用科学的兴趣。借助东南大学定点帮扶南华县小学科学骨干教师培训试点项目,联合无锡市“勇辉”名师工作室送教支助南华科学教学工作,并成立“南华县未来教育创新实践基地”的有利契机,提升南华科学教师的整体素养,提高全县科学教育质量。南华民族中学至善科技馆被团中央评为“小平科技创新实验室”。
4.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塑造教育事业发展新动能。持续推进实施义务教育县管校聘和基础教育校长职级制改革。先后组织二批62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跨校竞聘,完成一至五级校长职级认定115人。推进高中教育管理方式改革。托管式合作办学有效提升南华高中办学质量。推行质量考评机制改革。实行教师末位淘汰机制,制定出台《南华县综合绩效考评高考质量和优质生源绩效考核办法》,县财政今年兑现激励资金共175万元,其中:高考质量激励资金145万元,优质生源初中学校激励资金30万元。推进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到校改革。实行高中招生指标到校,优化南华高中生源结构,今年高中招录新生1101人,其中:中考600分以上的学生115人,优生人数是去年同期的2.8倍,高中生源数量和质量再创新高。
5.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筑牢校园安全防控网。建成省级“平安校园”12所,州级“平安校园”33所,县级平安校园实现全覆盖,平安校园创建率达100%,巩固4个100%达标工作成果,大力实施校园安防建设。南华一中已创建成“全国国防教育示范学校”“云南省禁毒防艾教育示范学校”,今年以来,校园安全总体和谐稳定。
6.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全年共举办全民健身运动比赛48场次,体育基础设施不断增强,维修更换体育健身设施59件套,。南华籍运动员殷文宏、晋晓琴、起啦啦在2023年杭州亚残运会、十六届十届龙舟锦标赛等国际赛事上斩获佳绩。体育营业收入483.78万元,增速15%。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股、基础教育股、成、职、幼教与师训股、教育督导办公室、招生考试办公室、人事股、均衡办、安全管理股、体育股、党工委办公室。
所属5个事业单位,分别是:
1.教研师训中心
2.会计核算中心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5.少体校。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南华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是:南华县教育体育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1人(离休0人,退休4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7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公开09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部门2023年度收入合计32484208.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996506.27元,占总收入的98.5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87702.48元,占总收入的1.5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004802.17元,增长66.7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443405.48元,增长82.28%;其他收入减少1438603.31元,下降74.68%。主要原因是2023年收到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15200000.00元,导致收入合计(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22年收到南华一中捐资助学资金专户资金、寒窗助学基金专户资金、中央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补助、第八届老年人运动会经费等其他收入资金,2023年未收到相应项目资金,导致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4432965.43元。其中:基本支出12290983.47元,占总支出的35.70%;项目支出22141981.96元,占总支出的64.3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259387.95元,增长79.5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52647.70元,增长7.45%;项目支出增加14406740.25元,增长186.25%。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数比2022年多3人,人员工资薪级工资晋升,人员支出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本年新增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项目,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教育体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290983.4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776188.87元,占基本支出的95.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4794.60元,占基本支出的4.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教育体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141981.9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520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老年人体育工作经费项目支出59992.00元,南华一中捐资助学资金专户资金项目支出614791.13元,楚雄州少数民族学子奖励计划项目支出300000.00元,楚雄州贫困学子奖励计划项目支出78800.00元,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励及脱贫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学费奖励补助资金项目支出165000.00元,原学前教育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201750.00元,教育体育考试报名费补助资金项目支出444131.52元,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专项资金项目支出150000.00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项目支出688500.00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支出351000.00元,教育事业发展经费项目支出1200000.00元,小学科学骨干教师培训试点项目专项资金项目支出84969.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项目支出389415.95元,楚雄州第十五届运动会补助经费项目支出714586.28元,健康县城勤锻炼专项经费项目支出20000.00元,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专项经费项目支出40000.00元,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项目支出78900.00元,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项目支出935,993.73元,国家卫生县城创建专项资金项目支出27849.50元,南华县第39个教师节活动经费项目支出21700.00元,创业担保贷款省级奖补资金项目支出1300.00元,再就业其他经费保障项目支出48695.65元,国民体质监测专项经费123457.20元,竞技体育专项经费项目50000.00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项目及普通话测试暨语言文字工作专项资金项目支出16450.00元,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项目支出1520000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奖励补助资金项目支出1347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518509.7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44%。与上年相比增加16756611.32元,增长106.31%,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项目支出15200000.00元,项目支出增长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7373185.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18%。主要用于教育局机关人员支出、机关运行支出、大学生资助、民办幼儿生资助、民办幼儿园综合奖补、雨露计划学生资助、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项目支出等;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5643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2%。主要用于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70631.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4%。主要用于南华县教育体育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753640.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5.城乡社区支出27849.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卫生县城创建工作支出;
6.农林水支出1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4%。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省级奖补资金项目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73546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570.00元,决算为5957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3.5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570.00元,决算为3957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6.4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95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570.00元,支出决算为5957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570.00元,决算为3957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621.77元,下降8.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978.77元,下降33.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357.00元,增长12.3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控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南华县教育体育局机关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8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业务检查、考核、指导等教育体育发展事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4794.60元,比上年减少7257.17元,下降1.39%,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开支,节约运行费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等单位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南华县教育体育局资产总额36620256.19元,其中,流动资产1556228.97元,固定资产34107727.2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95630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9888907.8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2683093.2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32400236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