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发改发〔2026〕18号
龙川镇、马街镇、兔街镇、红土坡镇、五顶山乡、罗武庄乡:
根据《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6年第二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楚发改振兴〔2026〕99号),现将我县2026年第二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转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项目实施
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二、计划执行
本批计划安排中央以工代赈资金4936万元,其中:南华县五顶山乡新村2026年以工代赈项目746万元,计划发放劳务报酬390万元,占中央资金的52%;南华县五顶山乡牛丛村2026年特色旅居村以工代赈项目386万元,计划发放劳务报酬201万元,占中央资金的52%。南华县马街镇威车村2026年特色旅居村以工代赈项目729万元,计划发放劳务报酬343万元,占中央资金的47%。南华县龙川镇潘家冲片区2026年特色旅居村以工代赈项目738万元,计划发放劳务报酬386万元,占中央资金的52%。南华县兔街镇普洒村2026年特色旅居村以工代赈项目726万元,计划发放劳务报酬364万元,占中央资金的50%。南华县红土坡镇龙潭山村2026年特色旅居村以工代赈项目691万元,计划发放劳务报酬346万元,占中央资金的50%。南华县罗武庄乡祭龙山、臧当片区2026年特色旅居村以工代赈项目725万元,计划发放劳务报酬346万元,占中央资金的48%。
三、组织实施
龙川镇、马街镇、兔街镇、红土坡镇、五顶山乡、罗武庄乡需加快推进项目组织实施,于7月25日前开工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8月份组织完成项目入库纳统,切实避免出现应纳未纳、应统未统问题,严防统计造假;积极组织动员农村劳动力、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参与工程建设,优先吸纳带动返乡农民工、农村脱贫人口(含易地搬迁脱贫人口)、防返贫监测对象等困难群体就业增收,并适时对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等情况开展核查。要落实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以工代赈项目应尽量简化发包程序、依法不招标,并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改革以工代赈项目承接方式、创新劳务组织模式,采用“村民自建”新模式,不得安排专业施工企业承接项目,应充分组织本乡本村群众参与工程建设。
(一)加强群众务工组织。项目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要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广泛吸纳当地农村低收入群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建立劳务信息沟通机制,根据项目用工需求做好当地农村劳动力的动员组织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劳务保障。
(二)做好项目公告公示。项目开工前和施工期间,要在项目所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对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及金额、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周期等信息予以公示,对拟招工种、拟招人数、工资标准等进行公告。项目施工期间,要在施工现场对群众务工信息、劳务报酬发放情况、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按工种、工时公示劳务报酬标准。项目建成后,要在项目点设置永久性公示牌,公示项目建设相关信息和当地群众参与务工、获取劳务报酬等受益情况。以上公示均需收集公示材料及公示照片进行存档。
(三)做好劳动技能培训。开展以工代训、以会代训,在项目开工前开展就业技能短期培训,做好培训人员和培训内容记录,形成培训台账并由群众签字确认。
(四)严格劳务报酬发放。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劳务报酬须通过银行卡或“一卡通”发放给务工群众,规范劳务报酬发放台账,项目所在地村委会要在村务公开栏对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县发展改革局在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时,将把施工单位劳务报酬支付标准、金额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劳动力培训台账作为重要验收内容。
(五)做好项目调度管理。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均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龙川镇、马街镇、兔街镇、红土坡镇、五顶山乡、罗武庄乡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工作,确保数据填报准确无误。每月5日前必须将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劳务报酬发放情况等数据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将进行在线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六)强化项目验收移交管理。以工代赈工程项目建成后,乡镇要及时组织竣工初验,初验合格后,向县级发展改革部门提交请验报告,由县发展改革局牵头会同相关行业部门开展全面验收,全面检查群众务工组织方案、用工合同(协议)所列群众务工条款、技能培训方案等落实情况,重点核查群众务工台账、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就业技能培训台账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并对以工代赈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出具验收结论。对于群众务工和劳务报酬发放不到位的不予验收通过。工程验收后,必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产权,建立资产台账,落实工程运行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制定管护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成果得到巩固,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七)强化项目档案资料管理。项目验收通过后,乡镇要做好项目建设全流程档案资料管理,将项目申报、技术资料、资金使用、劳务报酬发放情况、竣工验收资料等分类存放,并注意留存项目建设期间的照片、视频等各类影像资料,并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进行档案移交,永久保存。
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13日
滇公网安备53232402000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