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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fgj-/2022-0225007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生效日期:

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39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19〕23号)及《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通〔2019〕2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就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州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州及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县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全局行政执法股室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促进我局行政运行高效有序发展。

二、任务措施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强化事前公开。结合机构改革、人员调整情况,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等信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自身职权职责,编制并公开本单位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明确执受法事项名称、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加强对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订情况,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并更新公开信息。

2.规范事中公示。执法人员开展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采取佩戴执法证件的方式,执法全程公示执法身份。要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

3.加强事后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实施后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于每年1月31日前在本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要标明行政执法种类、行政执法部门、做出行政行为的具体依据、公开时限、执法结果等内容。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完善文字记录。文字记录作为执法全过程记录的主要方式,要做到合法规范、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各执法股室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执法格式文本和执法文书制作指引,结合实际,完善有关文书格式报法规股备案。

2.规范音像记录。音像记录作为文字记录的补充,要与文字记录有效衔接,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对文字记录能够全面有效记录执法行为的,可以不进行音像记录。

3.严格记录归档。各执法股室要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对文字记录、音像记录档案的管理。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记录资料,归档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三)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中的地位。对重大疑难的行政执法事项,在做出执法决定前召开讨论会,对法律适用、风险评估、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审核,守住法律底线。

2.结合工作实际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对清单中事项明确审核要点,包括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执行自由裁量权是否适当以及违法行为是否涉嫌刑事犯罪等。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

召开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动员会议,对相关工作内容进行部署安排。法规股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进度,强化保障措施,形成具体工作方案,于6月30日前报县司法局备案。

(二)完善制度阶段

各行政执法股室结合本方案要求和省级行政执法机关的制度规定,在2019年7月底前细化完善本股室有关制度、行政权力(责任)清单、服务指南、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等工作,报法规股,由法规股汇总报州级主管部门和县司法局备案。

(三)全面实施阶段

1.稳步实施。自9月上旬起按照新修订完善的有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执法行为中选择全部或部分逐步推行“三项制度”。

2.优化提升。不断总结分析在“三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

(四)整改提高阶段

配合县司法局开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检查,对“三项制度”内容按要求整改完善。

(五)总结报告阶段

各行政执法股室要根据推行“三项制度”的各项任务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明确工作方向,积极探索创新,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推行工作,确保2019年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到位。并对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情况开展自查,于2019年10月底将“三项制度”工作总结报法规股汇总上报县司法局。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南华县发改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法规股,具体负责推进“三项制度”实施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要重视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建设,加强思想道德和素质教育,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

(三)强化督查考核。法规股要结合开展执法检查、案卷评查、依法行政考核等工作对行政执法股室推行落实“三项制度”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三项制度”推进情况将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纳入年底效能目标考核体系,建立督查情况通报制度,充分调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