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发展改革局(南华县)煤安处〔2025〕111003号
楚雄州吕合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长坡煤矿:
本机关于2025年2月28日 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单位有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现作出如下现场处理决定:
1、坑口值班室前剥土车临时停车平台有一处积水坑塘;责令于3月6日前改正完毕。
2、采场北帮1860水平车队1号、13号挖机剥离工作面不平整,影响运输车辆安全通行;责令于3月6日前改正完毕。
3、坑口值班室领导带班公示栏更新不及时,2月27日无公示情况;责令当场改正。
4、运输车辆行驶过程中车与车行驶安全间距过小;责令当场改正。
5、采场北帮1860水平车队1号挖机作业点待装车辆较多,且停放不规范。责令于3月6日前改正完毕。
如果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南华县 人民政府或者 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 南华县人民 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本决定。
现场执法人员(签名):夏瑞忠 执法证号: 25090403004
代凤忠 执法证号: 25090403010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陈家祥 日期:2025年2月28日
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