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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fgj-/2025-0428010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煤矿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文书现场处理决定书(〔2025〕111006号) 生效日期:

煤矿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文书现场处理决定书(〔2025〕111006号)



南华县发展改革局(南华县)煤安处〔2025〕111006号

楚雄州吕合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长坡煤矿:

本机关于2025年4月28日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单位有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现作出如下现场处理决定:

1.西南帮地质灾害治理点部分地段挡土墙高度不足矿用卡车轮胎高度的2/5;责令于2025年5月10日前改正达到要求。

2.齐家山北部排土场现场安全员未在排土作业区域进行指挥;现场进行纠正。

3.齐家山排土场运输车辆靠近平台边缘直接进行排土作业;现场进行纠正。

4.采场西南帮地灾处置工程南部1840-1830水平出入通道未适时铲平;责令于2025年5月10日前改正达到要求。

5.采场东帮1840水平白衣河道内埋设涵管未及时清理;责令于2025年5月10日前改正达到要求。

6.采场北帮1790水平k5煤层已清荒煤面堆放剥离土石;责令于2025年5月5日前改正达到要求。

7.齐家山北部排土场东1950水平排土道路一侧排放一车土石方;责令于2025年5月5日前改正达到要求。

如果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南华县人民政府或者 南华县发展改革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 南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本决定。

现场执法人员(签名):周吉兴 执法证号: 25090050003

陈楚华 执法证号: 25090430023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陈稼祥 日期:2025年4月28日

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