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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4015173465N-/2021-0826815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政府办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马街镇缴板村委会大岭岗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生效日期:

南华县马街镇缴板村委会大岭岗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华县马街镇缴板村委会大岭岗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项目名称)南华县马街镇缴板村委会大岭岗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标段)已由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变更马街镇缴板村委会大岭岗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实施方案的批复(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南政复[2017]134 号(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华县马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南华县马街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马街镇缴板村委会。

2.2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60 日历天。

2.3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4 其他内容: (包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计划工期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3. 招标范围 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详见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招标范围应涵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等详细说明)。

招标规模:(一)建设毛石浆砌挡墙 180 立方米,投资约 6.8 万元。(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资约 59.19 万元。1.新建文化活动室 112 平方米。2.新建公厕 26 平方米。3.新建篮球场 1 个 608 平方米。4.新建垃圾房+焚烧炉 1 个。5.安装 4 米高太阳能路灯 3 套、6米太阳能路灯 20 套。6.工程标志碑 1 座。

(三)通路工程投资约 77.34 万元,铺筑村内硬化主路 3598.4 平方米(水泥路)、青石板路面 984.08 平方米。

(四)给水及消防工程投资约59.22 万元,29 户农户的供水蓄水池及管网建设。

(五)排(污)水工程投资约 40.91 万元(招标规模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从业标准,包括招标项目面积、高度、跨度、金额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4 4.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单位需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省外企业按云南省住建厅《云建建[2015]342号》文件办理。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财务要求:2014 年至 2016 年(2017 年新成立的企业不要求提供)(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4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 1 个及以上(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经理近三年(2014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 1 个及以上(所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须明示项目经理的姓名,未明示

项目经理姓名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视为项目经理的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其他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省外企业按云南省住建厅《云建建[2015]342 号》文件办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信誉要求:信誉条件良好,近三年(2014-201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说明(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有效情况说明),无违法、违规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的人员无犯罪档案记录及失信被执行记录(检察机关、法院查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上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或通过相关法定网站查询并提供。

3、其他:

①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②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情况“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情况”应说明项目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及相关证书、拟任岗位等基本情况,项目经理和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应附简历,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 2017 年 11 月以后近 3 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若查询社保证明非本单位人员的视同挂靠,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③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拖延工期的承诺书。

④ 省外施工企业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按云南省住建厅云建建【2015】342 号文件执。

⑤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⑥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担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参与该项目投标的踏勘、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和开标活动,投标人以上行为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需留影为证。(要求投标人其他资格的应详细明确,且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条款)。(要求投标人其他资格的应详细明确,且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条款)。

5 5. .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网址:http://www.cx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 其他要求:

5.2.1 根据《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 5 号公告》的规定投标人应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不得以投标法人单位的专户或分公司、办事处及其他机构的名义汇入,凭转账凭证购买招标文件。

(1)汇入账户: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RMB¥48000.00 元)

开户行:南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云南南华农村商业银行)

名称: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金流转专户

账号:310000869473601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1 个工作日前到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保证金收据,未按时到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交易保证金收据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5.2.2 本项目须同时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如潜在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及现场报名导致不能参加投标的,未同时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的,按无效标处理,所产生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

5.2.2.1 网上报名:凡有意报名的投标人,请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至 2018 年 4 月 3 日 17时 30 分止,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及办理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商务部分签字的个人数字证书(CA);办理企业电子印章,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2.2 现场报名:按《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 5 号公告》的相关要求,报名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亲自到现场并持以下资料于 2018 年 3 月28 日至 2018 年 4 月 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8:30 至 11:30,14:30 至 17:30 在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7)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原件,年检合格)、身份证(原件)、社保证明材料(原件);(8)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9)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原件(以上证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代理公司留存,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不再

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上述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现场报名。报名地址: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大厅报名处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参与该项目投标的报名、现场踏勘、购买招标文件和开标活动,否则不予受理。投标人以上行为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需留影为证。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为:1000.00 元(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注:未按上述步骤购买招标文件的,开标现场不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上传

6.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6.2 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www.cxggzy.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 其他要求:(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8 年 4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刻录投标文件光盘: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单独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并在封套加盖单位鲜章。刻录投标文件光盘递交时间:2018 年 4 月 23 日 08 时 00 分—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18 年 4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电子投标文件刻录光盘和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各投标人应把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带到开标现场对其电子文件进行解密,在按当场公布招标文件解密顺序最后一家正常解密后 5 分钟内投标人仍不能进行正常解密的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投标文件现场退回给投标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开标会议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持 CA 数字证书参加,若因投标人资料、人员等造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nggzyxx.gov.cn)及楚雄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统、南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全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华县马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中大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华县马街镇 地 址: 楚雄市开发区永兴活力空间 B1401

邮 编: 邮 编: 675000

联 系 人: 王正武 联 系 人: 金晓云

电 话: 13508780819 电 话: 18608789611

传 真: 传 真: 0878-339489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