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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2023-1027066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政府办 著录日期:2021年09月18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华县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生效日期:2021年09月20日

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华县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龙川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单位:

《南华县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华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华县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省、州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市管理工作,构建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工作格局,着力解决当前城市管理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持续巩固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果,确保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级文明城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将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等有机结合,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先、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努力让城市更加整洁、有序、文明,为建设“野生菌王国、滇中西大门、美丽新南华”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以政府为主导,各部门参与,构建上下联动的联合执法轮值工作机制,到2021年底前,统一高效、权责明晰、运转顺畅的城市管理机制基本健全,城市管理效能大幅提升,市容环境整洁清新,城市运行规范有序,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城市空间明显优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推动城市管理向科学化、精细化、智慧迈进,城市形象和城市品质大幅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显著增强。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南华县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成立南华县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纪菊丽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陈贵富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普永进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人选、县公安局局长

李春剑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陈轶凤 县委办常务副主任

孔兴刚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陆亚雄 县人武部副部长

孙金波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杨 洪 县发改局局长

马明早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局长

周正国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周志贤 县公安局副局长

段洪俊 县民政局局长

张万云 县司法局局长

王亚飞 县财政局局长

张问高 县人社局局长

普兴华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 昌 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局长

李世明 县住建局局长

耿钦智 县交运局局长

周崇毅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小龙 县林草局局长

石晓冬 县水务局局长

罗 锋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马治国 县卫健局局长

李克荣 县审计局局长

吕剑锋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育果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胡 斌 县信访局局长

刘 智 县医保局局长

刘黎华 县政管局局长

黄云松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王建春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刘国辉 县供销社主任

刘 彪 县法院副院长

杨文强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文志 县运政管理所所长

夏 正 龙川镇镇长

领导小组负责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工作中问题的研究与决策和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李世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普兴华、张育果、李昌、罗锋、吴军贤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城市管理联合执法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四、工作重点

(一)建立联合执法机制。联合执法采取轮值方式开展,轮值时间为一周一轮换,轮值牵头单位按照南华县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及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落实网格化包保管理责任划分的网格牵头单位进行排班轮值(详见附件1),轮值期间轮值牵头单位主要领导为带班领导,同时应明确一名副职领导为带队领导、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

(二)组建联合执法队。从县级相关部门及龙川镇抽调具有执法资格证的人员组建联合执法队伍,抽调人员抽调期间工作与原单位脱钩,编制在原单位不变动。县住建局抽调2人、县自然资源局抽调2人、县公安局抽调2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抽调1人、县交运局抽调2人,县文化和旅游局抽调2人、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抽调2人、县水务局抽调2人、县运政管理所抽调2人、龙川镇抽调2人,牵头单位部分干部职工。抽调人员需服从领导小组及轮值牵头单位统一安排调度。涉及抽调人员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对抽调人员进行调整轮换,调整后的人员名单(附件2)要及时报牵头单位,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联合执法整治重点。一是划行归市。规范建材销售、农机具经营、燃油助力车、电动车、摩托修理、洗车行业、烧烤夜市摊点等经营场所的核定、划行规市、集中经营。二是规范户外广告。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户外广告设施市场运营机制,实现城市广告空间资源统一管理经营、规范设置,加强非法广告治理,依法拆除违法广告设施。三是整治城市乱象。整治重点区域、城市窗口和城乡接合部、城中村、车站、广场等人流集中场所占道经营、乱摆乱设、露天烧烤、环境卫生脏乱差、临街建筑的乱吊、乱挂等城市乱象。四是规范公共空间秩序。加强县城规划区道路、公园、广场、公共停车场、公共交通换乘站等公共场所管理,依法严惩违规占用公共空间的建设行为;对重点区域开展风貌控制,集中开展临街建筑物容貌整治,确保建(构)筑物外立面整洁,外墙面及附着设施牢固安全;加强架空杆线附属设施管理,已建成地下管廊的路段,原则上全部管线入廊;未建设地下管廊的路段,有序推进架空线缆入地改造。五是开展“两违”治理。深入开展摸底排查,精准掌握违法建筑底数,依法全面拆除压占城市红线、蓝线、绿线,以及住宅小区内的违法建筑,加快消除历史存量,分类处置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和超期临建。六是开展交通整治。加强停车秩序管理,开展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是城市污染防治治理。整治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城市焚烧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倾倒废物和垃圾污染城市河道、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等城市污染行为。

联合执法整治工作重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安排部署,联合执法队具体负责落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龙川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工作作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创建以及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实,单位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亲自督促。龙川镇、县级各部门要自觉服从安排,围绕城市联合执法的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执法,积极在人力、物力、财力以及车辆等方面给予保障和支持,确保城市联合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指挥调度。建立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担任副召集人,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联合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建立周调度工作机制,由牵头单位于每周一上午召集联合执法队员对工作重点进行安排部署,每周日中午12:00前形成工作小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牵头单位要在每周日的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调度例会上汇报本周工作情况。

(三)明确工作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每次执法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有针对性。各轮值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统筹调度好联合执法队伍,坚决服从县委、县人民政府和领导小组工作安排。涉及城市管理职权的行政部门及龙川镇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确保抽调人员按要求参与联合执法,并认真履行本单位执法职责,支持和推进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工作。龙川镇、县城建成区各社区、各村(居)民小组、各网格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责任、网格包保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切实凝聚工作合力,全力配合做好联合执法各项工作。

(四)强化司法衔接。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协调配合,畅通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交等渠道,根据不同性质的矛盾纠纷,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分类处置,公安机关在参与联合执法的同时要全力保障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严肃处理阻挠执法、暴力抗法事件,对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应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五)注重舆论监督。全面推进城市管理联合执法信息公开,保障市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强对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先进典型、改革实效的正面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凝聚社会共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对影响环境卫生、非法占道经营、破坏公共设施等现象和行为尤其是国家公职人员的不良行为给予曝光,加大媒体和舆论监督力度。妥善处置涉及城市联合执法的信访事件,快速高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避免矛盾激化造成负面舆情,对缠访闹访、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

(六)严明工作纪律。龙川镇、县级各部门要坚决服从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小组及牵头单位的指挥调度,联合执法队员要按时到岗,按照牵头单位的统一指挥开展工作。要严守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严禁出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消极怠工、避难就易、吃拿卡要、说情打招呼等情形。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县纪委县监委和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领导小组指挥部督查组定期开展工作督查,督查情况要及时报领导小组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对违反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及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予以通报曝光及追责问责。

解读:《南华县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工作实施方案(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