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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2023-1027227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政府办 著录日期:2016年07月14日 发文字号:南政发〔2016〕8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生效日期:2016年07月19日

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政发〔2014〕70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取消行政审批项目7项。

县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后续监管,制定具体的监管办法,明确监管对象、内容、方式、措施、程序及相关责任,防止一放就乱。

附件:南华县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南华县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南华县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序号

审 批 部 门

项目名称

设 定 依 据

处理意见

备注

1

县统计局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三款。

取消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政发〔2014〕70号)

2

县水务局

江河故道、旧堤、原有工程设施等填堵、占用、拆毁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

取消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

3

县卫计局

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单位审批

《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1995年卫生部令第41号)第三条、第四条。

取消

《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

4

县林业局

州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变更隶属关系审批

《森林公园管理办法》(1993年12月11日林业部令第3号公布)第九条。

取消

《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

5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兼并、合并、分离许可

《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第四条、三十八条、三十九条。

取消

《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

6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户外广告登记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43项。

取消

《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

7

县民政局

社会福利基金资助项目审批

《社会福利基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财社字〔1998〕124号)第二十二条、二十四条。

取消

《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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