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近年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平安南华建设,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的典型。他们在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用鲜血和汗水谱写了新时代的正气歌。
为激励典型,弘扬正气,根据《云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经有关乡镇和部门推荐,县公安局核实,县见义勇为中心评审,并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徐正富同志见义勇为个人予以奖励,颁发证书、奖牌及奖金。
徐正富同志的先进事迹:
徐正富, 男, 彝族, 1992年10月31日生, 小学文化, 个体工商户,户籍所在地及现住址: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罗武庄乡臧当村委会自苦么村51号
2024年8月6日 14时40分许, 徐正富在南华县湿地公园云瑶露营烧烤摊附近,忽然听到急促的呼救声。循声望去,发现一名儿童在湖水中挣扎,情况万分危急。徐正富毫不犹豫,迅速奔向湖边,纵身跳入水中,奋力游向已无力挣扎、逐渐下沉的落水儿童。他成功抓住儿童后,全力拖带其游回岸边,在周边群众的协助下将儿童救上岸。儿童经送医救治后脱离生命危险。救人事毕,徐正富未留姓名便悄然离开现场。事后,被救儿童家属经多方寻找向其表达谢意,他仅以“应该的”回应,婉拒酬谢。
徐正富同志在危难时刻表现出了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临危不惧、舍己为人的高尚品德,是全县人民学习的榜样。
希望受到奖励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扬见义勇为精神,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再立新功。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以见义勇为典型为榜样,学习他们临危不惧、奋不顾身的勇敢精神,学习他们心系社会、关爱他人的优秀品德,积极参与平安建设, 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典型事迹,切实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崇尚见义勇为、支持见义勇为、敢于见义勇为”的良好风尚,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南华、法治南华凝聚强大正能量。
南华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 28日
滇公网安备53232402000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