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县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坚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决定》(云政发〔2008〕85号)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县32项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现将《南华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名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请涉及乡镇与县直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务必于2026年11月10日前完成隐患整改,整改完成后由复查验收责任单位及时组织验收,出具复查验收结论,同时将整改验收材料报县安委办。对复查验收通过的,由县安委办提请县人民政府摘牌销号。县政府督查室、县安委办将适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确保整改验收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措施不落实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联系人:张冰,电话:7214066,邮箱nhxawb1@126.com。
南华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