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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4015173465N/2025-00220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政府办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解读《南华县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0年)》 生效日期:

解读《南华县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0年)》



近日,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南华县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0年)》(南政办电〔2019〕78号,以下简称方案),为让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更好地理解、执行《方案》,抓好工作落实,现就《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和省、州教育大会精神,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和科教兴县战略,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全面加强&ldquo;两类学校&rdquo;办学条件标准化,不断提高我县基础教育质量。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进一步做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方案(2019&mdash;2020年)>的通知》(楚政办通〔2019〕33号)要求,南华县教育体育局起草编制了《南华县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方案(2019&mdash;2020年)(征求意见稿)》,在经过局党组会议审议,县级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报请县人民政府审定并下发。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ldquo;两类学校&rdquo;布局更加合理,短板基本补齐,建成标准化乡镇寄宿制学校97所,其中小学86所,初中11所(学生数在100人以下乡镇小规模寄宿制学校35所)。办学条件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更加完善,教师待遇得到保障,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基本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进一步夯实乡村教育作为推动南华乡村振兴和&ldquo;1133&rdquo;战略实施的基础性和关键性作用。

三、《方案》主要内容

(一)优化布局规划。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根据当地人口分布数量,原则上农村每个乡镇规划建设不少于1所功能齐备、办学条件标准化的公办寄宿制学校。按照校点布局政府主导、方便群众、就近入学的原则,对2018-2019学年在校学生人数较少的45所小学校点进行撤并,撤并后的闲置校舍主要用于发展乡村学前教育、校外教育、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对已经撤并的小规模学校,如因当地生源增加等因素确有必要恢复办学的,按规定程序恢复。

(二)改善办学条件

1.进一步落实办学标准。各部门、各乡镇要按要求逐校编制&ldquo;两类学校&rdquo;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基本办学标准。对于小规模学校,要保障信息化、音体美设施设备和教学仪器、图书配备,设置必要的功能教室。对于寄宿制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基本生活条件和团队活动及文体活动所必需的场地与设施条件保障。各乡镇要优先保障教育用地,对现有中小学土地使用权等问题优先进行处理,及时进行不动产权登记发证。

2.切实加快学校建设。各部门、各乡镇要加快薄弱学校建设进度,使长期保留的&ldquo;两类学校&rdquo;全面达到国家基本办学标准。倾斜贫困地区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基本满足贫困地区学生和留守儿童&ldquo;有学上、上好学&rdquo;需求,至2022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寄宿制学校基本建设任务。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加强编制岗位管理。对小规模学校按照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对寄宿制学校应根据教学、管理实际需要适当增加编制。可对学生规模在200人以下的村小和教学点,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2的班级与教职工比例核定教职工编制,按照食堂工勤人员与就餐学生人数不低于1:100的比例,其中寄宿制学校按1:50的比例配备食堂工勤人员。建立健全县域内城乡教职工编制统筹机制。

2.不断提高教师待遇。落实好乡村教师收入分配倾斜政策,切实保障乡村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3.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总额10%的比例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继续实施好南华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和人才培养计划。尝试推行&ldquo;教师召回&rdquo;培训制度。&ldquo;国培计划&rdquo;优先支持艰苦边远贫困地区乡村教师培训,鼓励师范生到&ldquo;两类学校&rdquo;开展教学实习。

(四)完善投入体制机制

1.加大资金投入。继续落实对乡村小规模学校不满100人按100人拨付公用经费,对乡镇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政策。将聘用&ldquo;两类学校&rdquo;后勤安保人员所需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安排。

2.强化经费管理。探索建立县域内中小学财务集中统一管理体制,按照学校的教育经费预算,直接将教育经费划拨到学校,中心学校不得挤占、挪用&ldquo;两类学校&rdquo;的教育经费。

(五)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

1.发挥中心学校作用。强化乡镇中心学校统筹功能,实行中心学校校长负责制。推进乡镇中心学校采取&ldquo;一完小带多校&rdquo;同步互动课堂模式,使小规模学校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扩大对&ldquo;两类学校&rdquo;和薄弱学科质量监测范围,强化监测结果运用。

2.加强学校精细化管理。加强学校精细化管理,合理安排学生在校时间,统筹安排好课堂教学、实践活动、校园文化、校园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遵纪守法意识、自我防范能力,有效预防中小学生欺凌现象发生。完善家访制度,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作用。进一步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体系。

3.推进&ldquo;互联网+教育&rdquo;。加快推进学校网络建设,实现&ldquo;两类学校&rdquo;宽带网络全覆盖。充分发挥县教育体育局教研师训中心的&ldquo;研训&rdquo;功能,引导师生积极参与学习互动交流。引进或开发教育优质资源,将优质教育资源输送到&ldquo;两类学校&rdquo;。深入推进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全县基础教育教学质量进行检测监测工作。

4.强化对口支教工作。建立健全和完善县域城乡学校支教、交流轮岗激励机制。积极引导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骨干教师到&ldquo;两类学校&rdquo;工作。要鼓励城乡间学校采取同步教研等多种方式开展交流,大力发挥社会组织对&ldquo;两类学校&rdquo;的帮扶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县教育体育局要发挥牵头作用,督促指导各乡镇做好&ldquo;两类学校&rdquo;规划和建设,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县财政局负责按上级要求筹集建设资金、按程序及时拨付,并做好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等工作;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要按照国家和省、州、县有关政策规定,科学合理统筹做好&ldquo;两类学校&rdquo;教职工编制核定、教师管理和教师职称评聘等有关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要指导各乡镇对口部门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学校规划审核、用地落实、土地权证登记办理、建设程序办理审批、建设质量监管等工作。建立健全和完善工作考核体系,把&ldquo;两类学校&rdquo;建设工作纳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职能部门的绩效考核范畴。

(二)加强督导考核。要将&ldquo;两类学校&rdquo;纳入教育发展督导评估内容,建立、健全&ldquo;两类学校&rdquo;教研质量监测和评估体系。完善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促进学校持续加强精细化管理,积极发挥教学检查结果公告和限期整改制度作用,做到边督边改、以查促改、以改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切实提升&ldquo;两类学校&rdquo;教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