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机制,结合省、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修订情况,县政府办公室近期公布了《南华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为便于各地各有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和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现就政策出台背景和修订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政策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调整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5月23日)》,省政府办公厅于2025年8月15日修订并公布了《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实施行政许可,及时调整完善本地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2025年10月10日,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楚雄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要求各县市及时认领调整本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南华县认真对照省、州清单修订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南华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修订形成《南华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以《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南华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印发实施。
二、修订情况
(一)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省州层面清单调整情况,依法新增“古树名木移植审批”事项,主管部门及实施机关为县林草局。
(二)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省州层面清单调整情况,依法取消“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许可事项,主管部门为县市场监管局,实施机关为县行政审批局;取消“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许可事项,主管部门及实施机关为县公安局。
(三)根据省州层面清单调整情况,规范“食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为“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外)”。
(四)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省州层面清单调整情况,调整部分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
三、有关要求
《通知》强调,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南华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实施行政许可,及时调整完善本地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更新完善行政许可管理系统事项,并相应完善全省政务服务平台许可事项办事指南本地化要素,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运行,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通知》明确,此前我县行政许可事项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
滇公网安备53232402000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