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政办通〔2022〕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单位):
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是县人民政府集体决策的法定性会议,为进一步提高县人民政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质量和效率,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
自2022年11月10日起,县政府办公室不再下发征集常务会议题的通知,需要上会研究的事项经承办部门(单位)研究成熟后,提前征求涉及部门意见,填报南华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申报表,并附相关会议材料,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并加盖单位公章,报请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将议题申报表及会议材料报县政府办综合股等待上会研究。未经政府领导审核同意或会议材料不齐全,一律不得报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坚决杜绝突击性、临时性申报上会议题。
二、严格合法性审查
为进一步优化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流程,提高合法性审查工作效率,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决策事项承办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凡需要进行合法性审查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涉及两个以上承办单位的,由牵头单位负责)应当完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3项法定程序的前提下,经部门法律顾问审查,并经本单位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人员)进行合法性初审,出具本部门(单位)合法性审核意见书,连同提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的相关报件一并报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进行合法性审核并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书,报件材料不齐备的,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不予受理、不予合法性审查。
合法性审查的范围:一是列入《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四条规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二是以县人民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和协议。三是未列入《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四条,但经县人民政府领导批示的下列事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重大问题的事项;重要协议、重要行政行为等事项;政府立法和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等事项;办理行政复议、诉讼、赔偿、调解、仲裁等法律事项;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合同;处置征收补偿、涉法信访等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法律服务事项;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和委托的其他法律事项。
不属于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范围:向上级机关报送的各类工作报告;提请县人民政府会议审议的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安排事项;议事协调机构的成立、撤销及人员调整事项;行政管理目标考核、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工作要点等行政机关内部管理事项;乡镇人民政府就本行政区域具体事项处理的请示、意见、方案等;县政府工作部门拟定的不须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审议的一般决策事项的请示;应当由县政府工作部门依据法律和政策独立作出决策的事项;不属于县人民政府法定职责的事项;其他不属于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对不属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范围的事项,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不予合法性审查。
合法性审查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就重大行政事项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是否超越法定职权,是否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进行合法性审查。县政府法律顾问室负责对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题是否属于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审核,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不得提交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或者重大专题会议讨论决策。具体操作规范详见《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南政办函〔2019〕7号),政策及理论依据详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决定》(省府令〔2020〕217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七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配套文件的通知》(楚政办通〔2021〕11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楚政办函〔2019〕28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楚雄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楚政发〔2018〕10号)。
三、实行退文通报
(一)严把议题材料质量关,对提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的议题申报表及会议材料,如存在不符合行文规则、未征求有关部门意见、需进行合法性审查但未进行审查或未出具审核意见等程序及文稿质量问题,一律作退文处理。
(二)提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的议题,在会议召开之前,由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对议题材料进行会审,对缺乏务实管用举措、与上级部门文件重合度大于60%以上、行文不规范、文稿质量差、必要附件欠缺、内容表述错误、逻辑混乱等问题,作出暂缓上会或者退文处理。对提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的议题材料,同一部门一个年度内被两次退文处理的,县政府办公室将进行通报。
(三)提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的议题材料纳入报送县人民政府公文质量测评范围,按照测评办法进行点评和通报并同步推送县大比拼办,纳入年度考核。
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