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全县“四上”企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达31001元,增加685元,同比增2.3%。
分行业门类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情况:采矿业为76095元,增长13.3%;制造业34713元,增长11.9%;电力、燃气和水生产供应业73444元,减22.7%;建筑业20422元,增1.6%;批发和零售业23929元,增长17.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2264元,减7.1%;房地产业44650元,减2.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4526元,增12.6%;住宿和餐饮业25720元,增长6.4%;文化、体育和娱乐业35600元,增长46.4%;教育业24125元,减27.4%。
(欧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