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三季度末,全县“四上”全部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达30316元,增加3828元,同比增14.5%。
分行业门类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情况:采矿业为67137元,增长10.8%;制造业31008元,增长22.6%;电力、燃气和水生产供应业95000元,增12.2%;建筑业20106元,增长13.8%;批发和零售业20424元,减少8.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3959元,增22.5%;房地产业45825元,减0.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1781元,增1.4%;住宿和餐饮业24162元,减6.4%;教育33241元,增长15.4%;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4314元,增长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