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楚政办通〔2013〕81号)和《南华县部门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股室13个,直属机构1个,派出机构10个,直属事业单位3个,在职在编实有人数91人(行政72人,事业9人,工勤10人);离退休人员21人(退休21人),遗属7人;在编实有车辆6辆。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138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380.3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额13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4.3万元,部门项目支出16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364.3万元,主要明细如下: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含年终奖金、村三职)支出885.2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9.23万元,乡镇工作津贴3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54.7万元,住房公积金85.16万元,车辆经费6万元,抚恤和生活补助费3.14万元,其他经费80.8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16万元,是我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使用的业务专项资金。一是用于工商行政管理2万元;二是用于市场监督管理2万元;三是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1万元;四是用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1万元;五是用于食品安全监管2万元;六是用于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1万元;七是用于食品抽检1万元;八是用于村级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考核奖励5万元;九是用于药品抽检1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我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无;
(二)因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预算开支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费2.5万元;
(三)因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预算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无车辆购置经费,全部为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该经费主要用于保证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工作调研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27日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预算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 ||||||||||||
收入 | 支出 | |||||||||||
收入项目 | 2017预算 | 支出项目 | 2017预算 | |||||||||
一、公共财政预算 | 1380.3 | 一、基本支出 | 1364.3 | |||||||||
本级财力安排 | 1380.3 | 301工资福利支出 | 1132.48 | |||||||||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106.08 | |||||||||||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25.74 | |||||||||||
二、项目支出 | 16 | |||||||||||
二、政府性基金 | 1.工商行政管理专项经费 | 2 | ||||||||||
三、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 | 2.市场监管经费2万元 | 2 | ||||||||||
四、自筹资金 | 3.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经费 | 1 | ||||||||||
4.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经费 | 1 | |||||||||||
5.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 | 2 | |||||||||||
6.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经费 | 1 | |||||||||||
7.食品抽检经费 | 1 | |||||||||||
8.村级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考核奖励资金 | 5 | |||||||||||
9.药品抽检经费 | 1 | |||||||||||
本年收入合计 | 1380.3 | 本年支出合计 | 1380.3 | |||||||||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基本信息表 | ||||||||||||
单位:人、辆 | ||||||||||||
单位名称 | 人员情况 | 车辆 | ||||||||||
实有人数合计 | 在职在编实有人数 | 离退休人数 | 在编实有车辆数 | |||||||||
小计 | 行政(含参公) | 事业 | 工勤 | 小计 | 离休 | 退休 | ||||||
南华县××单位 | 91 | 91 | 72 | 9 | 10 | 21 | 21 | 6 | ||||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 |
项目 | 2017年预算数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0 |
公务接待费 | 2.5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6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 0 |
运行维护费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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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53232402000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