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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4015173465N/2025-00271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政府办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生效日期: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工作目标任务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华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15〕32号)精神,设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实施国家、省、州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项行政审批工作;依法查处各类无照及涉及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

3、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工作,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4、负责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行为。

5、负责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和拍卖行为进行监督;实施合同行政监管;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承担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建立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体系;拟定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7、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全县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及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档案;负责质量综合治理;组织实施质量兴县工作,开展产(商)品质量统计分析,组织产品质量抽查和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落实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实施产品质量监控和强制检验;负责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机构的监管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

8、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开展经营行为规范、消费教育引导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建设工作;承担12315、12365、12331电话和网络申诉举报处理工作。

9、负责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0、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

11、负责标准化管理和指导工作,组织制订地方标准规范,并对标准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企业标准备案,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全县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

12、负责计量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和强制检定;对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技术机构;监督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认可工作;负责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

1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的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分析;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监督管理。

14、负责商标管理工作,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负责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推荐和监管;组织推荐国家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以及州知名商标。

15、指导广告业发展,对广告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户外广告进行审批。

16、负责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监督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管理规范的实施。

17、负责除上述职能职责外法律法规赋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职能职责。

18、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南华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取得的主要工作成效

在完成机构改革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抓好以下工作:

1.创新监管方式,监管执法效能不断提升。

(1)构筑食品安全屏障。以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契机,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一是健全网络,夯实基础。结合机构改革,及时调整充实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食品安全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整合乡镇监管所人员49人,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在全县128个村委会(社区)各聘任1名村级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负责履行居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报备监管和“四品一械”(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协管职责。初步建立起覆盖县、乡、村三级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基础。二是加强协调,落实责任。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县对乡镇、县级监管部门综合绩效考核,与10个乡镇和8家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和监管部门。同时,以考核、专项督查、联合执法、召开食品安全工作协调会议等形式,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全年共召开食品安全委员会联席会议3次、食品安全工作协调会4次,发布预警公告7期,确保食品安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三是提升监管能力。在加大日常经费投入的同时,认真完成龙川监管所、马街监管所能力2个基层执法能力提升项目执法装备和快速检测设备购置;加快实施南华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完成检验检测中心改造及设备采购,增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能力。四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开展居民自办宴席报备监管,积极探索自办宴席安全责任保险,制作138套共690块居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牌,分别分发悬挂到10个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和128个村委会(社区),做到制度上墙、责任明确、流程公开,有力加大居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为全面推进居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现报备监管全覆盖奠定了基础。今年共报备监管居民自办宴席2067起,全县76户食品经营户,137所学校,165户居民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五是细化措施,强化宣传教育。投入经费15万元,制作印发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册2万册分发到群众手中,并在野生菌交易市场外和龙泉市民广场两处人员较集中的地段制作2块大型食品安全公益广告牌。广泛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宣传培训,举办专题培训12期,培训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及食品从业人员697人次。全面启用云南省食品监管网,推进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两证合一”改革工作。从2016年3月1日起,实现在云南省食品监管网上进行《食品经营许可证》登记发证。共新办《食品经营许可证》850份,目前,全县共有食品流通经营户2351户,餐饮业1003户。11月22日,在南华县举行“楚雄州2016年南华县居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应急处置演练”和“楚雄州2016年南华县药品不良反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着力提升应对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组织领导、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应急处置和舆情应对能力。六是严格监管,确保安全。将食品安全日常检查与节假日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野生菌上市及野生菌美食文化节、火把节等节日期间,加强重点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拉网式排查检查3次,举办由417人参加的食品安全知识、餐饮责任保险等培训。共出动执法人员4773人次,检查集贸市场50个次,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户次8905户,与137所学校(幼儿园)食堂签订《南华县学校食堂安全责任书》,发出限期整改通知32份,查处“四品一械”违法案件244件,罚款27.147032万元,查获不合格食品200公斤。七是加强食品质量抽检,共抽检食用油、野生菌制品、茶叶、饮用水、果脯、白酒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358批次(其中:国家级抽检31批次、省级抽检23批次、州级抽检22批次、农产品抽检96批次、食品快速检测186批次)。

(2)加大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监管力度。从抓规范管理、抓监督检查、抓教育培训入手,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有力推动科学监管,有效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一是集中对辖区内定制式义齿生产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医疗器械冷链管理等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定制式义齿生产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隐患的5户义齿经营使用单位发出限期责令整改通知;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迅速开展涉事疫苗产品排查和特殊药品监管工作,未发现已公布涉案嫌疑人有疫苗交易或存在从非法渠道购入疫苗和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情况;对南华县人民医院、南华县中医院、龙川卫生院等18家县乡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进行现场检查评定,12月6日通过“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验收。二是把GSP认证督促指导与日常监督检查、药品抽验、农村药品市场专项检查相结合,对照《云南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对全县86户药品经营企业进行GSP督促指导,对发现有不符合《检查评定标准》的企业,要求立即整改,配备相应设施设备,熟悉计算机操作,督促指导覆盖率达100%。结合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重点做好规范药房建设和开展GSP跟踪督查。三是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强化药械抽检和三项监测工作。加强对质量公告上同厂家、同剂型、相邻批号药品的跟踪抽样,加大对易添加化学物质的中成药的抽样力度。完成药品抽验46批次,完成医疗器械抽验4批次,保健品抽验3批次,化妆品抽验3批次100%完成药品、医疗器械抽验任务;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249例,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41例。四是开展假冒保健食品化妆品稽查工作,打击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行为;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知识宣传,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四项监测”、防艾知识等培训各1期,相关企业和执法人员328人次参加培训。共出动执法人员96人次,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278户次。

(3)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制定《2016年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监督抽查计划》,开展春节、州庆、“五一”、“国庆”、岁末年初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确保全县电梯、锅炉、压力容器、超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要求全县53家特种设备重点使用单位开展自检自查,与93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签订特种设备使用安全《告知书》、《承诺书》186份;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68家次,检查特种设备397台次,组织开展电梯使用安全专项整治12次,检查电梯99台次,共发现特种设备安全隐患133项,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39份,查处特种设备违法案件16件。

(4)各类市场监管取得成效。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逐个重点突破,分计划、分步骤开展市场专项整治。一是认真开展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市场检查。出动执法人员460人次,检查商场、超市、个体门店8000余户次;二是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以“护农保春耕”为抓手,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害农行为,指导678户农资经营户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书一卡”台账,推进“农资经营示范店”建设,命名县级“农资经营示范店”1户实现每个乡镇至少有1户农资经营示范户,州级农资经营示范命名1户(南华县沙桥田心农资购销店)至目前,我县共创建并已命名州级“农资经营示范店”5户,县级“农资经营示范店”10户。三是开展“助力车”、“老年代步车”经营户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排查经营户4户,销售有“;汉唐、富路、大河、道爵”4个品牌,查处在经营场所对商品作虚假的文字标注、说明或者解释案件2件,罚款1万元。四是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检查各类商场、超市12个次,检查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12户次,规范经营行为1户,取缔无照经营1户,规范旅游广告用语1户,检查旅游合同30份,处理高速公路汽车修理投诉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200元,依法取缔高速公路某服务区超市高价销售三七经营户1户。五是加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目前,将13户网络运营商全部纳入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巡查11次。六是组织开展商场、市场、超市、宾馆、酒店、劳动密集型场所与领域今冬明春、夏季消防隐患排查、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整治工作6次,检查经营户941户,其中:商场、超市、市场12户,宾馆、酒店36户,烟花爆竹28户,责令整改106户次;七是加大成品油市场监管力度,加油站的监管检查和成品油质量监测力度,对全县9个加油站计量器具、质量安全和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成品油消费安全;八是加强危险化学品监管工作。目前,我县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营企业、天然气管道建设单位(在建)、液化气充装单位、车用气瓶使用单位各1家,通过进一步加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和自检自查,确保危险化学品监管到位;九是商标广告监管。积极开展以驰名、著名商标,涉农、地理、食品商标、药品商标,涉外等商标为重点,开展商标专用权整治行动,加大对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商标监管力度。加大对食品、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非法集资、房地产、建筑材料、车身等重点广告市场检查监测,出动检查28人(次),检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6个(次),市场主体80户(次),签订《广告经营单位安全责任书》30份,监测广告143条,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查处虚假广告案件2件,处以罚款1万元。十是开展“守重”企业申报和“平安市场”工作创建。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6户,其中申报县级6户,成功申报州级“守重”企业5户。今年,南华金珠盛锦家居建材城已成功申报为县级“平安市场”。目前,全县有州级“平安市场”(南华县龙泉市场)、县级“平安市场”各1个。十一是清理寄递物流市场。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安监、交运局、邮政等部门参与,对25户寄递物流业进行规范。十二积极参与野生菌美食文化节等重大节庆活动食品餐饮卫生安全整治、非法集资专项整治、煤矿非矿山清查、网吧清理、非法出版物清查、扫黄打非和反走私等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5)反不正当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围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营造公平、诚信、和谐市场环境的工作目标,加大“扫黄打非”力度,净化出版物市场,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共出动检查人员56人次、检查复印店28户、学生用品店62户、临时摊点14个,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2份;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劣商品工作;严厉打击卷烟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净化卷烟市场,查处超范围经营卷烟案11件,罚款0.2875万元;配合文体广电旅游局开展网吧专项检查,对南华县18家网吧进行检查,发现4家违规接纳未成年的网吧,并由牵头部门依法予以查处。积极巩固“无传销城市”创建成果和规范直销集中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8人次,检查出租房等易聚会场所128个次,签订《规范直销责任书》3份,为全县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社会环境。

(6)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模式加快建立。一是严格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工商总局五个《办法》,建立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积极开展企业年报公示工作,构建以信息公示、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系。截至目前,全县已有1278户次企业、7561户次个体工商户、237户次农民专业合作社报送2015年度年报,年报公示率分别为95.3%、95.98%和91.14%。二是强化信息抽查工作。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抽查企业11户次,抽查结果为正常,并将抽查结果通过系统进行公示。三是牵头开展“僵尸”企业(个体)专项清查,清理出长期未经营“僵尸”企业(个体)10户。

2.创新服务举措,服务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1)服务创业创新取得新进展。一是整合服务窗口,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在去年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的基础上,整合营业执照、食品、药品等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实现“先照后证”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并于今年9月23日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11月28日发出首张“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实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与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认真做好营改增纳税人“一照一码”换照工作,办理营改增“一照一码”换照220户。截至12月发出“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178户(其中含“五证合一”营业执照124户),“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94户,完成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790户,占总任务915户的195.6%,其中:新增内资企业7户,私营企业430户、个体工商户127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5户。目前,全县实有内资企业184户,私营企业1561户,个体工商846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75户,经营户总数达10484户。二是多渠道帮助小微企业融资。通过推进“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和“贷免扶补”、动产抵押、股权出质和“申规达限”帮助小微企业融资和做大做强。分两期培育“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60户;占目标数60户的100%。推荐到银行贷款37户,占任务10户的370%。申请国家补助180万元,申请贷款370万元;完成州个私协会下达的6户“贷免扶补”工作,完成任务的100%,助企业融资60万元。办理股权出质登记6件,出质股权数额4696万元,动产抵押登记5件,抵押金额2486万元,合计帮助企业融资7792万元。落实限额以上批发零售、餐饮业“申规达限”7户(零售企业1户、餐饮企业6户),完成任务2户的350%。

(2)开展商标品牌三级梯次培育。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暨科技周活动,发放宣传材料800余份。引导特色农产品、野生食用菌、核桃等注册商标,指导企业新申请注册商标25件,完成全年12件任务的208.3%,续展商标1件;推荐认定云南省著名商标2件、楚雄州知名商标3件;推荐续展云南省著名商标2件、楚雄州知名商标2件,完成任务各1件的200%。目前,全县实有效注册商标151件,其中:省著名商标12件,州知名商标9件。

(3)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协助楚雄州申报“楚雄牛肝菌”、“南华松茸”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目前,“楚雄牛肝菌”、“南华松茸”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已通过国家质检总局形式审查;续展申报云南名牌产品1户,帮助、指导企业成功申报云南名牌产品1件,目前,全县有云南名牌产品(林春、云知臻)2件。培育创建云南名牌产品评价建议名录2个,培育地理标志保护产品4个(茶叶、土豆、萝卜、大白芸豆);帮助、指导办理《工业品生产许可证》1户;新增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示范企业3户;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建档27户,完善获证检验、检测机构监管档案6户;配合州检测中心对南华县辖区内的11家烧结普通砖、1家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和3家混凝土输水管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抽样,其中不合格1个,合格率达到92.3%,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页岩烧结砖案件1件,罚款1.14万元。推荐上报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企业2户,推荐上报省级物流和服务业标准化试点企业2户。加强对辖区6家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实施证后监管,帮助企业做好年度报告审验工作。同时,组织5家企业申报州政府首届质量奖,经专家组考核南华县咪依噜天然食品开发有限公司被评为“州政府质量奖提名奖”。

(4)计量、认证认可监管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开展计量惠民生活动。在今年“5.20计量日”,制作计量科普展板2块、悬挂标语3条,在县城设点进行计量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加强对农贸市场、超市、医院、加油站、电表、水表涉及民生的计量器具监管,做好烟叶、粮食收购期间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和加强对全县出租车计价器的监管,2016年检查计量器具500余台,强制检定计量器具338台,查处计量违法案件49件,罚款2450元。二是加强认证、认可工作。检查检验检测机构2次,开展认可日活动1次;组织2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州级培训1期。组织开展“世界认可日”、“质量月”、“全国科普日”和9月“质量月”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2种351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1人次;对全县3家获得计量认证资质机动车监测站、3家获得实验室认证资质机构和6家产品获得认证证书企业开展监督检查,查处违法案件3件。

(5)广告战略实施有新突破。落实广告监管责任,与23户广告经营单位、4户房地产公司、2家超市及南华县汽车运输公司签订《广告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结合“元旦春节”、3.15、“州庆”、“4.26知识产权宣传日”、“五一节”、“食品安全周宣传”等宣传检查,加大对广告市场检查监测,检查市场主体80户(次),批发市场(农贸市场)6个(次),监测广告106条,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查处广告违法案2件,处以罚款1万元。

3.注重消费维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充分发挥12315、12365、12331电话和申诉举报网络功能,认真开展经营行为规范、消费教育引导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建设,强化消费维权工作,接待来信、来访、来电55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25件,调解25件,调解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4万元。

(2)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力度加大。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集中开展流通领域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加强对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和维修服务及旅游消费等重点领域监督检查,着力解决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突出问题,同时,组织消费维权法规知识宣传培训4次,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检查经营主体460户次,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3件,罚款5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设置情况

本部门决算有1个行政单位,有10个乡镇市场监管所为派出机构,账务统一核算。

(二)人员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底,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员编制共有99人,其中:行政编制90人,事业编制9人。实有人数共99人,其中:在职人员91人,遗属人员8人。退休人员工资已移交社保发放。

(三)车辆情况

按照2016年《南华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县上下达我单位的公务用车车辆编制数1辆,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数为5辆。截至2016年12月底,我单位实有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决算总收入1303.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4.1万元,占总收入的93.16%;其他收入89.17万元,占总收入的6.8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37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7.43万元,占总支出的81.31%;项目支出256.86万元,占总支出的18.69%。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机关及下设的10个市场监管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17.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67.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47%,公用经费支出50.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53%。

(二)项目支出情况。项目经费共支出256.86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支出132.3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履行工商监管职能、开展市场监管工作中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2、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支出123.5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履行“四品一械”监管职能、开展市场监管工作中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3、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履行质量技术监督职能、开展市场监管工作中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2.78万元,占本年支出1374.29万元的95.52%。各项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基本支出1103.42万元,其中:

1、职工工伤保险基金2.7万元。

2、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144.87万元。

3、行政单位医疗补助49.4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4.2万元。

4、住房公积金59.7万元。

5、行政运行822.5万元。

(二)项目支出209.36万元,其中:

1、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支出84.8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履行工商监管职能、开展市场监管工作中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2、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支出123.5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履行“四品一械”监管职能、开展市场监管工作中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3、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履行质量技术监督职能、开展市场监管工作中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9.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9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9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南华县辖区内市场监管工作发生的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2016年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553人,接待费开支2.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四品一械”指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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