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五街镇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五街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华县五街镇2016年部门决算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南华县委、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南字[2011]70号)精神五街镇主要职能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协四个放面全面履行职能。
(二)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国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三)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综合法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茅盾,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村自治,推动农村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镇,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关键之年,也是 “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必须准确理解中央和省州县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的宏观经济走向,密切结合我镇实际,把目标任务安排得更科学、举措更周全,牢牢把握跨越发展的主动权。
为实现上述目标,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是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项目建设,夯实发展基础。加快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改善社会事业基础条件。
(二)坚持精准扶贫,确保减贫摘帽
(三)优化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四)狠抓生态治理,提升环境质量。围绕生态乡镇建设目标,加大生态建设,健全完善生态保护长效机制,加大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力度,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和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五)关注社会事业,促进民生改善。围绕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大力推进社会事业基础建设,全力办好民生实事,形成覆盖全镇、设施完善,适应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社会事业基础设施体系。优先推进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科技、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有效扩大公共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增强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
(六)落实安全维稳,构建和谐社会
(七)转变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注重创新,加强学习提素质;强化监督,依法行政促规范;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提效率;健全机制,惩防并举促清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南华县五街镇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五街镇人民政府
2、五街镇人大
3、五街镇党委
4、五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
5、五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
6、五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
7、五街镇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8、五街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9、五街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10、五街镇财政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南华县五街镇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五街镇2016年度收入合计1768.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7.23万元,占总收入的73.91%;年初结转结余461.56万元,占总收入26.0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五街镇2016年度支出合计141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0.82万元,占总支出的72.91%;项目支出382.92万元,占总支出的27.09%。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乡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30.8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7.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5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占基本支出21.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乡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2.9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五街镇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3.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1.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48%。
2.公共安全支出2.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7%。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1%。
6.城乡社区支出76.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3%。
7.农林水支出554.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24%。
8.住房保障支出41.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3%。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五街镇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98万元,支出决算为40.15万元,完成预算的447.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52万元,完成预算的6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63万元,完成预算的253.61%。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21.68万元,增长117.3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8.65万元,增长210.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03万元,增长31.5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打挂山风电协调项目和草甸房水库协调两个重点项目在2016年的开展所以公务接待费支出比2015年支出增多;2016年3月份林业站新购一张森林消防水车;2016年财政局划拨一张公务用车然后对张公务用车进行大修理,修理费为5.65万元,2016年的打挂山风电协调项目和草甸房水库协调两个重点项目的开展也增加了2016年度的车辆运行维护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52万元,占68.54%;公务接待费支出12.63万元,占31.46%。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5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52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实有车辆编制1辆)。主要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12.6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63万元,接待人次(268次2417人)。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和重点项目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华县五街镇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3.9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9.06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决算、绩效管理信息、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以及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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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53232402000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