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公安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专门的机关。其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部门基本情况
南华县公安局现有机构1个与去年一致,现有民警191人,与去年一致,去年离退休人员55人,今年离退休人员55人(其中退休人员54名到社保发工资、离休人员1名在本单位发放)。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财政拨款总收入为54929663.07元,上年结余9494627.61元,其中全年财政拨款48472008.46 元(行政运行24142022.00元,占总收入43.9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1440.00元,占总收入3.68%;治安管理2060000.00元,占总收入的3.75%;国内安全保卫200000.00元,占总收入0.36%;刑事侦查650000.00元,占总收入1.18%;经济犯罪侦查150000.00元,占总收入0.27%;出入境管理20000.00元,占总收入0.03%禁毒管理965500.00元,占总收入1.76%;反恐怖1008000.00元,占总收入1.83%;拘押收教场所管理6652734.98,占总收入12.11%;其他公安支出842900.00元,占总收入1.53%;网络运行及维护164000.00元,占总收入0.29%;道路交通管理65600.00元,占总收入0.12%;信息化建设1700000.00元,占总收入3.09%;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补助52165.12占总收入0.095%;行政单位离退休3156108.30元,占总收入5.75%;行政单位医疗1012033.58元,占总收入1.84%;公务员医疗493915.48元,占总收入0.89%;住房公积金1266044元,占总收入2.3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年收入预算25800505.17元,决算收入54929663.07元,增加29129157.90元增加112.90%。本年支出预算25800505.17元,决算支出54916880.32元,增加29116375.15元,增加112.85% 。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南华县公安局的正常运转日常开支2049373.0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南华县公安局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专项工作开支24124542.72元;
( 三)与上年相比较:上年总收入37838636.55元,本年总收入48472008.46元,本年比上年增10633371.91元;本年收入比上年增28.10%;上年总支出38218634.94元,本年总支出54916880.32元,本年支出比上年增43.69%。本年收入比上年增加因拘留所立项资金拨付到账。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015年接待费支出129312.50元,2016年接待费支出 78079.00元,与上年同期减少51233.50万元;减少39.62%
2.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支出327752.14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同期减少327752.14元。减少100%
3.2015公务用车运行经费1106841.68元,2016公务用车运行经费912912.70元,与上年同期减少193928.98元。减少17.52%
4.2015年会议费支出22303.00元,2016年会议费支出73867.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5.2015年培训费支出200955.20元,2016年培训费支出407368.50元,与上年同期增加206413.30元,增加102.72%。增加原因:加大民警培训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针对“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南华县公安局通过强化财务管理,厉行节约,降低了行政成本控制.“三公经费”得到了有效控制,经费使用效率、干部节约意识、团队向心力和凝聚力明显增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上年度固定资产4662.19万元,本年度固定资产5022.30万元,资产增加。
(二)相关口径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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