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南华县人大常委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华县人大常委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主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县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县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县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市人民检察院和人大常委会备案;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各序列局局长的任免;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等。
南华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共有一个办公室、六个工作委员会、一个专门委员会。2016年末在职职工39人,比2015年减少2人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南华县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南华县委的领导下,以宪法和监督法为依据,紧紧围绕年初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及社会普遍关注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问题依法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很好地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主要是:依法组织召开县人民代表大会2次、常委会会议26次、主任会议14次,提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及常委会工作报告、专题汇报19个,做出决议2项,决定34项,审议意见14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9人次,开展执法检查6次,代表视察4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5件,办结15件,办结率100%。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的督办工作,2016年2件大会议案和98件代表建议均以办结,代表满意率、解决率显著提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南华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即:南华县人大常委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南华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无事业编制;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9人(行政工勤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9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收入合计88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8.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支出合计94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0.23万元,占总支出的53.86%;项目支出437.12万元,占总支出的46.14%。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0.23万元。比上年427.03万元增支83.2万元,增长19.48%。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93.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6.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1%,主要是2016年增资政策增加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县人大常委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7.12万元,比上年141.24万元增支295.88万元,增长209.49%,主要是2016年县人大、10个乡镇人大换届增加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4.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35%,比上年568.27万元增支316.11万元,增长55.63%。主要是由于2016年增资政策,以及2016年县人大、10个乡镇人大换届增加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99.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14%。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转、专项工作开展。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8.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5%。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和职工养老保险补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1.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5%。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24.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2.43万元,完成预算的82.8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43万元,完成预算的78.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费用下降,单位接待次数和接待人次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23万元,下降15.2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66万元,下降14.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7万元,下降15.9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费用下降,单位接待次数和接待人次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43万元,75.86占%;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占24.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4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43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议题调研督办、代表视察、换届选举、代表议案建议督办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接待人次515人。主要用于议题调研、代表视察、换届选举指导、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交流学习等方面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华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7万元,比2015年减少4.13万元,主要为车辆费用和接待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附件: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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