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沙桥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华县沙桥镇2016年部门决算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南华县委、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南字[2011]70号)精神,沙桥镇主要职能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二)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国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三)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综合法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茅盾,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村自治,推动农村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州县党委的决策部署,抢抓“两强一堡”、高原特色农业发展、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楚南及南景经济带建设的良好机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围绕“稳农、兴烟、强基、美镇、和谐”的目标,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加快推进重点项目、民生基础、社会保障、生态环境、文教卫生、社会管理等各项工作,确保全镇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为实现上述目标,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是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夯实发展基础。加快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改善社会事业基础条件。
(二)着力提升农村经济。努力促进农民增收,加快推进扶贫开发进程,强化招商引资。
(三)着力优化产业结构。巩固提升传统产业,稳步发展现代烟草产业,加快发展野生菌产业,大力发展林特产业。
(四)着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不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逐步促进文教卫生均衡发展。
(五)着力提升环境质量。积极推进文明创建,全面加强生态建设,不断创新社会管理。
(六)着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一是要加强学习提素质,二是依法行政促规范,三是要重心下移抓落实,四是要强化服务提效率,五是要惩防并举促清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南华县沙桥镇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南华县沙桥镇人民政府
2、沙桥镇人大
3、沙桥镇党委
4、沙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
5、沙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
6、沙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
7、沙桥镇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8、沙桥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9、沙桥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10、南华县沙桥镇财政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南华县沙桥镇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9人。其中:行政编制5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人员纳入社保发放工资不进行统计)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沙桥镇2016年度收入合计2350.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50.7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沙桥镇2016年度支出合计1986.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1.37万元,占总支出的76.59%;项目支出465.05万元,占总支出的23.41%。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沙桥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21.3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451.46万元、津贴补贴379.6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5.54万元、绩效工资113.8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78万元、离休费9.1万元、退休费117.45万元、生活补助251.62万元、住房公积金66.33万元,合计1492.81万元基本支出的98.12%;办公费14.29万元、邮电费0.45万元、水电费1.02万元、差旅费0.08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2.1万元、工会经费3.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2万元,合计28.5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沙桥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5.0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沙桥镇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6.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1.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29%。
2.公共安全(类)支出3.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
3. 文化体育(类)与传媒支出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
4. 社会保障(类)和就业支出208.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2%。
5、医疗卫生(类)与计划生育支出8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2%。
6、城乡社区(类)支出8.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
7、农林水(类)支出97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12%。
8、住房保障(类)支出76.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4%。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沙桥镇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75万元,支出决算为7.82万元,完成预算的89.3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万元,完成预算的7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2万元,完成预算的99.3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沙桥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48万元,下降15.9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万元,下降3.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8万元,下降23.8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沙桥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万元,占39.64%;公务接待费支出4.72万元,占60.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1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7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7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无),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无批次),接待人次68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无人)。主要用于上级相关部门及领导视察、检查、督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华县沙桥镇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56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日常机构的正常运转开支。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滇公网安备53232402000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