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4日在南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南华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南华县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努力应对经济下行、政策性减收和刚性支出压力剧增的严峻形势,努力增收节支,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力保障工资发放、机构运转和基本民生支出,扎实推进财税各项改革,着力提高财政资金管理绩效,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4,331万元,为年初预算数43,828万元的101.1%,比2015年完成数40,961万元增收3,370万元,增长8.2%。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77,887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79,593万元的99.1%,比2015年完成数171,041万元增支6,846万元,增长4%。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331万元,转移性收入(上级补助收入)125,12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263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543万元,调入资金282万元,新增债券收入6,8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0,320万元,收入总计219,66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7,887万元,转移性支出(上解支出)1,416万元,债券还本支出40,320万元,支出总计219,623万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余37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3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838万元,为年初预算数6,000万元的114%,比2015年完成数6,623万元增收215万元,增长3.2%。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7,801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0,675万元的73.1 %,比2015年完成数11,576万元减支3,775万元,下降32.6%。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838万元,转移性收入(上级补助收入)1,29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97万元,收入总计8,2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801万元,支出总计7,801万元;收支相抵,基金预算年终结余424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1,759万元,为年初预算数25,077万元的126.6%,比2015年完成数25,147万元增收6,612万元,增长26.3%。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3,840万元,为年初预算数22,738万元的104.8%,比2015年完成数20,183万元增支3,657万元,增长18.1%。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1,75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6,485万元,收入总计48,24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3,84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 24,404万元。
财政收支及平衡情况详见附表。上述报告数字均为县内决算汇总数,待州财政局批复我县2016年度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 报告。
二、2016年财政工作情况
(一)狠抓征管,增强财政保障能力。2016年,全县财政收入在税源基础薄弱、部分企业停产整顿、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新开工项目不足等多重因素影响下,县人民政府高位协调,千方百计挖掘财源,竭尽全力组织财政收入。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制定《南华县抓财税收支专项行动方案》,将全年收入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征收部门,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责任落实,形成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二是严格依法治税。强化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严厉打击逃、骗税行为,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三是加强分析协调。县人民政府多次召开财税分析会议,认真分析税收增减因素,充分挖掘税源,强化税收征管,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监控,结合财税政策的变化,分税种逐项分析增减原因,努力挖掘收入增长点。四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严格政府非税收入预算管理,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加大对各类资源资产类非税收入的征缴、监管力度,拓宽收入领域,努力增加财政收入。
(二)优化支出,着力保障民生支出。县财政以保障民生为重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增加民生投入,全力打造“民生财政”。2016年,全县累计投入民生资金143,3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6%。一是认真落实“三保”责任。在2015年基础上增加“三保”支出19,000万元,确保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基本民生有效保障。二是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县教育支出31,565万元,其中,拨付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发展等专项资金12,545万元,安排义务教育公用经费2,595万元,发放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2,321万元。全县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得到足额发放,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不断改善,促进了教育优先发展。三是提高医疗卫生保障水平。全县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856万元,其中,兑现医疗补偿金、计划生育 “奖优免补” 和独生子女保健费8,959.67万元,发放医疗救助资金592万元,着力提高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同时,深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全年县财政投入公立医院经费2,834万元,比2015年增加1,709万元,增长151.9%,切实提高了公立医院保障水平,推动公立医院发展。四是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139万元,其中,发放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民政优抚救济等补助8,099.78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428.7万元,兑付残疾人“两项补贴”113.61万元,切实保障了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足额发放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和提标资金,认真落实“贷免扶补”政策,积极支持就业再就业。五是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县住房保障支出9,749万元,其中,拨付农村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公租房建设等专项资金6,108万元,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2440户,启动棚户区改造1323户。六是支持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县级财政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0万元,着力支持脱贫攻坚,统筹整合各类扶贫资源,引导行业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入,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年累计兑现各项惠农补贴资金5,104.87万元,惠及10个乡镇128个村委会5.42万农户。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普惠制项目62个、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10个、“四位一体”建设试点项目3个,共涉及75个项目村组,项目总投资4,707.83万元。争取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122万元,实施了马街镇、罗武庄乡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建设。
(三)发挥职能,支持经济社会发展。2016年,在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多方筹措资金,全力支持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一是积极争取上级一般公共预算补助资金。认真分析研究财政政策,主动向省州财政部门汇报反映情况,争取省州财政部门给予更大的理解与支持,全年累计争取上级一般公共预算补助资金123,139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77,33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45,804万元。有效缓解了县乡财政困难,实现了“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三保”目标,促进了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二是积极争取政府债券资金47,120万元(其中置换债券资金40,320万元,新增债券资金6,800万元),确保了全县重点建设项目贷款本息的按期偿还,并解决了部分历史遗留问题。三是县级财政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0万元,烤烟生产扶持资金740万元,招商引资经费150万元,支持了县域经济发展和向上争取资金工作。
(四)深化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财政部门按照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切实深化各项改革,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细化编制,全县76个一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全部提交预算审查专家委员会审查、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二是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全县76个预算单位全部公开了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2015年财政预决算,公开率达100%。三是全面推开“营改增”工作。按照省州要求,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工作。四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改革。在县级部门全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的基础上,全县10个乡镇均实现了国库集中支付,加强了预算执行的动态管理。五是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编制。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省政府关于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总体要求,制定了《南华县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按先易后难、由简入繁逐步完善的步骤,编制完成了2016年至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并开展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六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按中央、省、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工作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共盘活财政存量资金5,118万元,统筹用于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及民生、社会保障支出领域。七是深入推进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改革工作。制定出台《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的实施方案》等6个配套制度,为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制度保障。八是推进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财政职能职责,按时完成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共发放公务交通补贴550万元,处置取消公务用车65辆(公开拍卖38辆,报废27辆),实现公务用车处置收入76万元。九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充分运用绩效评价手段,对部分民生领域和重点支出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着力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十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对政府性债务的举借、规模控制、预警机制等方面进行严格规范,切实防范债务风险。同时积极做好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工作,全年向省财政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47,120万元,切实规范县级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控制债务风险,有效解决县级政府融资难的问题。十一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全县193个预算单位以2015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对原县委、县政府片区闲置资产进行盘活处置,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积极探索资产条形码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十二是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全年审批政府采购资金17,456万元,资金节约率达3%,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益。十三是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制定了《南华县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全年安排政府购买服务类资金1,351万元,支持了社会力量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五)强化约束,规范预算执行管理。一是硬化预算约束。年内除新增刚性支出和救灾等应急支出外,严格控制新增预算,确保工资发放、机构运转、民生政策和人大批准预算的有效执行,切实维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严肃性和法律性。二是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制定出台了《南华县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和《南华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试行)》,整合性质相同、目标相同、用途相似的各类资金,集中财力办好人民群众关注的大事、急事、难事。三是坚持厉行节约。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行政开支,厉行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2016年全县“三公”经费同比下降12.9%。四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借助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强化民生资金监管,主要对教育类、社会保障类、三农类项目资金实行动态监控管理。积极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财务督导。全年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4户、预算单位财务督导38个。严格按照财政部要求,加强财政专户管理,认真做好单位账户年检工作,确保了财政资金的安全。
各位代表,2016年,财政工作在困难和挑战较多的情况下,取得了极为不易的成绩,这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县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全县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全县广大财税干部职工共同努力、奋力拼搏的结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县财税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源结构单一,“非烟”财源培植缓慢,财政增收后劲乏力。二是财政收入结构不合理,非税收入比重过大,可用财力不足。三是财政增支因素多,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压力加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四是政府偿债压力加重,财政债务风险日益突出。五是财力对上级财政依赖程度较高,争取上级资金工作难度大,支持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资金不足。六是预算约束力不够强,依法理财的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全县财政收支工作将面临更大的困难和挑战。收入方面,受宏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减税降费力度加大、税基脆弱、重点骨干税源缺乏等多重因素的叠加影响,全县财政收入形势将十分严峻。支出方面,随着各项改革政策的落实到位,财政刚性支出大幅增加,全县“三保”压力将进一步加大,财政收支矛盾将更加尖锐。
2017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财力优先保障工资发放、机构运转、基本民生支出需求,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和行政运行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深化预算执行管理改革,推进财政项目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力,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基本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结合2017年全县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指标及有关财税政策,提出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草案
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7,434万元,比2016年完成数44,331万元增加3,103万元,增长7%。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86,781万元,比2016年完成数177,887万元增加8,894万元,增长5%。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434万元,转移性收入140,61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37万元,调入资金158万元,收入总计188,24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6,781万元,转移性支出(上解支出)1,460万元,支出总计188,24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草案
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000万元,比2016年完成数6,838万元减少3,838万元,下降56.1%。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714万元,比2016年完成数7,801万元减少 3,087万元,下降39.6%。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00万元,转移性收入(上级补助收入)1,29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24万元,收入总计4,7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714万元,支出总计4,7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草案
2017年,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7,316万元,比2016年完成数31,759万元增加5,557万元,增长17.5%。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4,294万元,比2016年完成数23,840万元增加10,454万元,增长43.9%。2017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增幅较高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7,31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4,404万元,收入总计61,72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4,29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7,426万元。
四、2017年财政工作措施
(一)强化措施,促进收入稳定增长。一是压实责任。继续开展抓财税收支专项行动,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切实加大税收协控联管工作力度。继续坚持财税联席会议制度,深入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充分调动各涉税部门协同治税的积极性,促进协税护税工作,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三是积极培育涵养优质税源,通过产业转型升级,吸引和带动社会资本,加大对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投入力度。四是继续加强非税收入征管,严格政府非税收入预算管理,拓宽收入领域,不断调整优化收入结构,努力增加可用财力。
(二)统筹财力,优先保障重点支出。一是按照上级“三保”目标要求,统筹财力,优先保障工资发放、机构运转和基本民生 “三保”支出需求。二是坚持民生优先,继续加大对教育、医疗卫生、农林水、保障性住房等民生支出的投入力度,加强民生资金监管,着力补齐民生短板,提高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三是继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0万元,支持脱贫攻坚,统筹整合各类扶贫资源,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四是安排烤烟生产扶持资金680万元,招商引资经费80万元,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五是继续加强和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普惠制项目,增强农村可持续发展能力。积极争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支持农业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农业竞争力。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健全完善各种惠农补贴发放管理体系,切实做好各项惠农补贴发放工作,让公共财政惠及“三农”。
(三)多方筹措,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一是积极争取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资金。结合我县财政支出构成 “三分靠自己,七分靠上级”的特点,必须继续加强对上级财政政策信息的捕捉和分析研究,充分掌握政策,紧盯上级财政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尽力争取上级一般公共预算补助资金,切实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二是继续争取政府债券转贷资金。结合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以及债务限额管理的规定,尽可能争取政府债券资金,有效缓解县财政偿债压力。
(四)硬化约束,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经县人大批准的预算,预算未安排事项原则上不得支出,确需追加的重大事项,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二是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继续做好财政存量资金收回使用工作,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余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对不足两年的结余结转资金,督促加快预算执行,按规定用于其他急需领域。三是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整合性质相同、目标相同、用途相似的各类资金,集中财力支持重点领域支出。四是加强财政专户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财政部的要求,继续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切实规范财政专户管理。五是加快预算下达进度,规范转移支付预算下达方式,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规范性。六是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规范全年用款计划编报工作,加强重点支出项目执行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支付资金。七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健全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加大对重大财政政策实施、重要民生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完善财政绩效管理,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
(五)改革创新,完善财政管理机制。一是继续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巩固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加快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全面推进预算公开,除涉密信息外,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面向社会公开,提高财政资金透明度,接受公众监督。二是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加大各类财政性资金统筹力度,实现财力统筹考虑、项目统筹保障、管理统筹推进。三是改革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做好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强化年度支出预算的约束力,避免政策的碎片化。四是继续推进税制改革。全面推开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工作。五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覆盖面,努力挖掘深度,提升内涵,探索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管理有效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六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支持各部门按有关规定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切实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七是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强化政府性债务限额管理,规范举债行为,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八是继续推进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符合现代财政制度要求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体系。
各位代表,2017年是财政工作任务更为艰巨的一年,为全面完成财政各项工作,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进一步抢抓机遇,坚定信心,奋力拼搏,扎实工作,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而努力奋斗!
附:南华县2017年政府收支预算表.xls
财政工作和财政报告主要名词注解
【积极的财政政策】
是指政府通过改变财政收入和支出来影响社会总需求,从而最终影响就业和国民收入的政策,财政政策包括财政收入政策和财政支出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就是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即通过增加政府投资与刺激消费需求来拉动经济增长。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一方面可以通过增发国债或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扩大政府的公共性支出需求;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减税的方式,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负,从而促进企业扩大投资和个人增加消费。
【一般公共预算】
是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由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两部分构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县本级收入、上级对我县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县本级支出、上解州支出。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林水事务、节能环保、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及就业等支出;按经济性质分类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全口径预算】
就是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统一管理,其目标定位于构建一个覆盖所有收支,不存在游离于预算外的政府收支,是将所有类型的财政资金收支都纳入统一管理体系的制度框架。即监督主体通过一系列方法和措施将政府所有的财政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和决算的法制化运行机制。
【部门预算】
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一般公共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转移支付】
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种。
【一般性转移支付】
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2009年以前,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上述资金。2009年起,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财政部将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两类。修订后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革命老区及民族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专项转移支付】
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2015年,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符合现代财政制度要求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制度体系,中央、省、州均出台了推进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的意见,要求创新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机制:一是全面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二是建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设立、执行和退出评估机制;三是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机制;四是推进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改革。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
为保障基层政府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的基本财力需要,2010年9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意见》,以“以奖代补”为政策核心,鼓励各地提高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水平,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目标。我省虽然财力基础相对薄弱,但是通过进一步加大省对下的转移支付力度,较好地提升了县乡的基本财力保障水平,获得了中央财政的奖励资金。2011年,为配合实施新一轮财政管理体制,建立了省对下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制度,将各地“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需求,全部纳入计算,对各地财力与“三保”支出的差额给予全额补助,确保基层政府基本支出需要。
【“三保”】
是指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是省州为落实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实现各族人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的基本公共服务目标而提出。2016年,州与各县市人民政府均签订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目标责任书。
【调入资金和调出资金】
是指政府为平衡预算收支,从某类资金向其他类型预算运用调入、调出方式进行资金调拨,而直接用于平衡年度预算的其他资金。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可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其他资金调入。调入、调出两方匹配对应。
【结余结转】
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指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到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单设科目,安排或补充基金时在支出方反映,调入使用基金时在收入方反映。
【预算绩效管理】
是指政府依据其需要实现的职能和施政计划,确定实现计划所需要的支出经费,并评估和测量某项支出计划可能产生的社会经济效果和业绩。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绩效评价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以及结果反馈和结果应用全过程。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是指政府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的、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标准的最终大致均等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战略目标。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出到2020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加快改革财税体制,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公共财政体系,构建地方税体系,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
【地方政府债券】
是指政府财政部门或其他代理机构为筹集资金,以政府名义发行的债券,主要包括国库券和公债两大类。一般国库券是由财政部发行,用以弥补财政收支不平衡;公债是指为筹集建设资金而发行的一种债券。中央政府发行的称中央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发行的称地方政府债券。
2009年,国务院《关于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9〕2号)决定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为地方政府配合中央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筹集部分建设资金。地方政府债券为可流通记账式债券,由财政部按照现行记账式国债的发行方式,代理地方政府向国债承销团甲类成员发行,并代办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债券利率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后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上市流通。
【地方政府性债务】
是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机构)、有财政经常性拨款的事业单位等直接借入、拖欠或依据合同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以及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机构)成立的公司为进行基础性、公益性建设,以政府信用直接借入或依法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改革】
指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和企业职工一样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14年12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从2014年10月1日起执行。
【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2012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国办发〔2012〕33号),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我州禄丰县纳入国家首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2015年公立医院改革在全州范围推开。我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从2015年11月1日起全面实施,改革范围包括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和治理体系与能力建设,更加注重治本与治标、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统一,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制度、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加强以人才队伍为核心的县级公立医院能力建设,统筹县域医疗卫生体系发展,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基本不出县,预防在基层”,90%左右的患者在县域内就诊的改革目标。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按照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推进廉洁型机关、节约型社会建设,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提供方式,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转变传统的公务用车运行管理方式。通过改革,切实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形成符合国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营改增”试点】
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既是完善税收制度、营造公平税收环境的重大改革举措,也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发展措施。2012年1月1日,全国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货物劳务税收制度的改革拉开序幕。截至2013年8月1日,国务院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2013年12月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2014年6月1日起,对电信业完成营改增。从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全面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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