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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4015173465N-/2021-08266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政府办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等储存及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生效日期:

南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等储存及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级各有关部门:

12月23日14 时左右,中石化云南楚雄分公司油库地下管线汽油发生渗漏事件。事件发生后,省、州领导做出重要批示。 年末岁尾,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繁重,各级各部门要始终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为吸取“12•23”事件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州县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全县危险化学品、油气管线、城市管网、城市燃气储存及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岁末年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共同督促危险化学品、油气管线、油库、加油站、城市管网、城市燃气等储存及经营企业,立即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要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岁末年初企业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超前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严防危险化学品等储存及经营企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加大安全隐患整改力度。一要突出重点地区,强化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治。龙川镇和沙桥镇是危险化学品、城市燃气储存及油气管线经过的重点乡镇,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进一步查清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等储存及经营企业情况,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挂牌限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二要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发改、住建、安监、经信、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按照《南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挂钩联系检查督查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安字〔2015〕1号)要求,进一步厘清监管职责、明确监管责任。对所属企业加大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督促力度,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切实负起行业和部门监管的责任。三要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危险化学品、油气管线、城市管网、城市燃气等储存及经营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工作,严格安全隐患整改资金投入标准,对重大隐患要明确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安全生产。

三、立即开展自检自查及督查工作。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开展好自检自查工作,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要列出清单,并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及整改期限。在乡镇自检自查的基础上,由县级相关部门挂钩联系各乡镇,并负责检查督查。

(一)检查重点和范围:对辖区内所有的危险化学品、油气管线、油库、加油站、城市燃气、城市管网、油品储存及经营企业在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油气管线、燃气储备站、城市管网是否有“跑、冒、滴、漏”情况发生;是否有超载和不符合运输资质条件情况;是否与周边有学校、幼儿园、医院、交通、商业、文化、旅游以及住宅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的情况。问题严重的,要及时通报县政府按照有关程序,采取停产整顿、转产、搬迁、关闭等强制性措施。

(二)有关部门负责乡镇的检查督查工作。县经信局负责检查督查龙川镇;县发改委负责检查督查沙桥镇;县水务局负责检查督查雨露乡; 县公安局负责检查督查五街镇;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检查督查一街乡;县卫生局负责检查督查罗武庄乡;县安监局负责检查督查红土坡镇; 县农业局负责检查督查五顶山乡;县住建局负责检查督查马街镇;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检查督查兔街镇。

四、强化工作落实。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开展自检自查和检查督查情况,县安委会办公室将进行通报。请各挂钩督查单位立即开展检查督查,并将检查督查情况于 2018 年1 月7日前,以书面及电子文档方式报县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72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