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宏发页岩砖厂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公示稿)
南华县宏发页岩砖厂
2018年6月
第一部分 方案编制背景
一、任务的由来
南华县宏发页岩砖厂原采矿许可证由南华县国土资源局发放,采矿许可证号C5323242011017130103938,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0.0060km2,开采标高1950m~1920m,生产规模2.2万t/a,开采矿种为砖瓦用页岩矿,有效期限为2016年1月27日~2017年7月7日。由于原矿区范围漂移,矿权人向南华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变更矿区范围及开采标高,以满足后续开采要求,经南华县国土资源局核实并下发批复(南国土资复(2016)7号),同意南华县宏发页岩砖厂矿权变更延续。矿权变更后新的矿区范围由7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0.0168km2,开采标高1954m~1915m,生产规模5.0万t/a,现变更后矿山采矿许可证还未下发。
为保护生态环境,满足南华县社会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确保市域经济快速、健康、持续发展。要求矿山企业做到“资源有保证、开发要合理、生产要安全、环境要保护、水土要保持、灾害要避免”,要求矿山企业进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方面的设计或评价,建立和谐的矿业开发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依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96号)有关要求,昆明睿清水土保持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南华县宏发页岩砖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工作。
二、编制目的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编制目的
编制本方案的目的是在核实了解、评价本矿山现状地质环境条件基础上,结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预测矿业活动可能引发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并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恢复及综合治理措施,为矿业开发、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治理提供重要科学依据,以期同时实现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及矿山地质环境的有效保护,为矿业经济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服务。
(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目的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的目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有效遏制项目区土地损毁和水土流失,并对损毁的土地进行复垦,尽快恢复和重建项目区生态环境,保障项目区及周边地区水土资源得到持续利用。
(2)规范土地复垦活动,加强土地复垦管理。为更好的贯彻“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有关精神,落实《土地复垦条例》中提出的“生产建设活动应当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不占或者少占耕地;对依法占用的土地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土地损毁面积,降低土地损毁程度”的要求,切实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
(3)提高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基于对社会、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切实肩负起对损毁土地的复垦责任和义务,将复垦目标、任务、措施、资金等落到实处。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达到开采矿产与土地保护、水土保持和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相协调,项目区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项目区工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的综合发展相协调的目的,并为土地复垦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以及土地复垦费征收等提供依据。
第二部分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基本情况表
项 目 概 况 | 矿山名称 | 南华县宏发页岩砖厂 | |||||||||||||||||
矿山企业名称 | 南华县宏发页岩砖厂 | ||||||||||||||||||
矿山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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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宋建平 | 联系电话 | |||||||||||||||||
企业性质 | 个体私营 | 项目性质 | 生产项目 | ||||||||||||||||
矿区面积及开采标高 | 矿区面积0.0168km2,开采标高:1954m~1915m | ||||||||||||||||||
采出资源储量 | 15.66万m3(38.99万t) | 生产能力 | 5万t/a | ||||||||||||||||
采矿证号 (划定矿区范围) | C5323242011017130103938 | 评估区面积 | 0.1433km2 | ||||||||||||||||
项目位置土地利用现状图幅号 | G47G076079 | ||||||||||||||||||
矿山生产服务年限 | 7.8年,剩余6.7年(2017年5月~2023年3月) | 方案适用年限 | 5年(2018年6月~2023年6月) | ||||||||||||||||
编制单位名称昆明睿清水土保持有限公司 | |||||||||||||||||||
法人代表 | 朱正华 | ||||||||||||||||||
资质证书名称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 | 资质等级 | 3星 | ||||||||||||||||
发证机关 | 中国水土保持协会 | 编号 | (云)字第0027号 | ||||||||||||||||
联系人 | 邹玉友 | 电话 | |||||||||||||||||
主要编制人员 | |||||||||||||||||||
姓名 | 职务 | 单位 | 签名 | ||||||||||||||||
齐仲富 | 技术员 | 昆明睿清水土保持咨询有限公司 | |||||||||||||||||
刘金艳 | 技术员 | 昆明睿清水土保持咨询有限公司 | |||||||||||||||||
马斌 | 技术员 | 昆明睿清水土保持咨询有限公司 | |||||||||||||||||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 | 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级别 | 评估区重要程度 | √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 □一般防治区 | √一级□二级□三级 | |||||||||||||||
地质 环境条件 | □复杂√较复杂□简单 | ||||||||||||||||||
生产 规模 | □大型□中型√小型 | ||||||||||||||||||
现状分析与预测分析 | 矿山地质灾害现状分析与预测 | 现状分析:现状发育有潜在不稳定斜坡1处(BW1),现状地质灾害一般发育,现状危险性大,危害程度大; 预测评估:矿山采矿活动可能加剧BW1边坡失稳的可能性小~中等,危险性及危害程度为大;加剧BW2、BW3边坡失稳的可能性大,危险性大,危害程度大。 矿体开采将诱发滑坡或崩塌,对采坡下方的采矿设备及人员构成威胁,其发生的可能性中等~大,危害程度及危险性中等~大;工业场地诱发灾害的可能性小,危害程度大,危险性小;预测后期办公生活区运营期间诱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害程度中等,危险性小;破碎站后期运营期间启闭案坡受暴雨影响,可能诱发崩塌、滑坡灾害,其可能性小,危害程度中等,危险性小;拟建表土堆未能合理堆放表土,受暴雨及地震影响,可能诱发滑坡、泥石流灾害,危害乡镇公路及过往行人,可能性小,危害及危险性小;拟建堆矿场受暴雨及地震影响,可能诱发滑坡、泥石流灾害,危害乡镇公路及过往行人,可能性小,危害及危险性小;拟建矿山公路开挖过程诱发滑坡、泥石流的可能性小,危害及危险性小。 露天采场遭受已有地质灾害可能性大等,危害程度大,危险性大;工业场地可能遭受场地不均匀沉降灾害,其可能性小,危害程度大,危险性小。可能遭受露天采场边坡滑坡、崩塌灾害,可能性大,危害程度大,危险性大。办公生活区可能遭受场地不均因沉降、边坡滑坡、崩塌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害程度中等,危险性小;破碎站可能遭受场地不均匀沉降灾害,危害砖厂施工人员,其可能性小,危害程度中等,危险性小;拟建表土堆场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害程度及危险性小;拟建堆矿场其后期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害程度及危险性小;拟建矿山公路可能遭受边坡坍塌、滑坡的可能性中等,其规模小,可能性小,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评估区不良地质作用为岩体风化及冲沟,矿山遭受不良地质作用的危害可能性中等,危害程度中等,危险性中等。C1冲沟与矿区分别位于山体山脊两边且,距离相对较远,故矿山开采遭受冲沟影响较小。 | |||||||||||||||||
矿区含水层破坏现状分析与预测 | 现状分析:矿山为露天开采,采矿活动均位于当地最低侵蚀基准面以上,矿山开采形成了约12145m2的采空区,破坏含水层深度约20m,但由于基岩含水层总体富水性差,故矿山开采破坏对含水层整体影响较小,对矿区内地下水水位影响较小; 预测评估:根据以往采矿活动对地下水位的影响分析,随着采矿活动的深入,采空区的扩大,将加剧地表水、地下水及采空区积水的联通性,地下水水位下降,改变地下水局部流向,但由于器开采范围较小,故预测未来采矿活动对含水层影响较小。 | ||||||||||||||||||
矿区地形地貌景观(地质遗迹、人文景观)破坏现状分析与预测 | 现状分析:矿山为已建矿山,矿山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破碎站、矿山公路及以往矿体开采等,影响和破坏了地形地貌的自然完整性,改变了原有的地形条件,破坏了地貌及生态景观,地形地貌的坡度约为10~30°,对地形地貌的破坏面积约为12625m2(1.2625hm2),露天采场最大深度30m,上述工程活动对地表的破坏形式主要表现为对地表开挖、堆填等。评估区及附近无自然保护区、人文景观、风景旅游区及地质遗迹存在。现状矿业活动对区内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程度较轻。 预测评估:矿山为已建矿山,现有地表生产设施建筑的修建影响了地形地貌的自然完整性,改变了原有的地形条件,破坏了地貌及生态景观。未来矿山开采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主要表现为露天开采、新增矿山公路、修建截排水沟及高位水池等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破坏。这些工程将会破坏地表部分植被资源,改变原有微地形,破坏山体完整性。这些工程将不同程度地扰动地面,并破坏地表植被,改变现状地形条件和破坏现状地貌及生态景观。破坏面积共计约8734m2(0.8734hm2),其中拟建矿山公路破坏面积约335m2(0.0335hm2)、拟建排水沟破坏面积约399m2(0.0399hm2)、拟高位水池破坏面积约49m2(0.0049hm2);随着矿山开采的深入,预测最终破坏面积为21386m2(2.1386hm2),露天采场最终开采深度39m。预测今后矿山生产运营对原生的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影响大,预测破坏影响程度为较严重。 | ||||||||||||||||||
矿区水土环境污染现状分析与预测 | 现状分析:根据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开采矿石未泥岩,无有害成分,仅生活污水对矿区水土环境产生影响。矿区工程地质条件中等,且处于地下水径流排泄区,地下水脆弱性较小。经野外调查及分析,矿区现状水土资源污染程度较轻。 预测评估:根据开发利用方案及现状分析结果,矿山开采矿石无有害成分,且矿山生活废水对矿区水土环境影响较小,故预测未来矿山开采对矿区水土资源污染程度较轻。 | ||||||||||||||||||
村庄及重要设施影响评估 | 评估区及周边无旅游景区(点)及建筑设施分布,仅分一条乡镇公路,矿区紧邻乡镇公路,后期矿山开采可能引发滑坡、崩塌灾害等影响公路运营,故矿山开采对公路影响较大,其危害、危险性小~中等。 | ||||||||||||||||||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综合评估 | 评估区内预测地质灾害影响程度为严重,对含水层的影响和破坏程度较轻,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为较严重,对水土资源污染程度为较轻。总体,评估区地质环境影响程度预测评估为严重。将整个评估区内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划分为地质环境影响程度严重区(ⅰ)和较轻区(ⅲ)。 | ||||||||||||||||||
矿区土地损毁预测与评估 | 土地损毁的环节与时序 | 基建期(2010年5月-2010年8月及2017年8月-2017年11月):2010年5月-2010年8月为矿山第一次基建期,已建矿山公路、办公生活区、工业场地、破碎站、已建高位水池的建设等对土地造成的损毁,损毁形式为挖损和压占;2017年8月-2017年11月为矿山第二次基建期,拟建矿山公路、拟建高位水池、拟建截(排)水沟的建设等对土地造成的损毁,损毁形式为挖损和压占。 2、基建期(2010年5月-2010年8月及2017年8月-2017年11月):2010年5月-2010年8月为矿山第一次基建期,已建矿山公路、办公生活区、工业场地、破碎站、已建高位水池的建设等对土地造成的损毁,损毁形式为挖损和压占;2017年8月-2017年11月为矿山第二次基建期,拟建矿山公路、拟建高位水池、拟建截(排)水沟的建设等对土地造成的损毁,损毁形式为挖损和压占。 | |||||||||||||||||
已损毁各类土地现状 | 南华县宏发页岩砖厂属于变更延续矿山,根据现场调查,并与历史资料对比,确定矿山已损毁土地为:1#露天采区、2#露天采区、1#办公生活区、2#办公生活区、工业场地、破碎站、已建矿山公路、已建高位水池,已损毁土地总面积约1.2652hm2,损毁类型为挖损和压占,损毁地类为旱地0.0199hm2、有林地1.2453hm2。 | ||||||||||||||||||
拟损毁土地预测与评估 | 南华县宏发页岩砖厂生产项目后期开采拟损毁土地面积0.8734hm2。按土地利用现状类型统计,涉及旱地0.2889hm2,有林地0.5845hm2;按损毁土地类型统计,挖损损毁土地0.8685hm2,压占损毁土地0.0049hm2;按损毁土地程度分析,轻度损毁土地0.0448hm2,中度损毁土地0.0335hm2,重度损毁土地0.7951hm2。 | ||||||||||||||||||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护工程措施工程量及投资估算 | |||||||||||||||||||
治理类别 | 治理对象 | 工程措施 | 工程项目 | 单位 | 工作量 | ||||||||||||||
重点防治区 | 露天采场 | 截洪沟 | 人工挖一般土方 | m3 | 229.1 | ||||||||||||||
M7.5浆砌块石~护底 | m3 | 251.4 | |||||||||||||||||
砌体砂浆抹面 | m2 | 872.0 | |||||||||||||||||
监测管控 | 监测点 | 个 | 6 | ||||||||||||||||
警示标牌 | 个 | 6 | |||||||||||||||||
一般防治区 | 监测管控 | 监测点 | 个 | 0 | |||||||||||||||
投资估算 | 方案编制年限总费用概算(万元) | 15.28 |
复 垦 区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 一级地类 | 二级地类 | 小计 | 已损毁 | 拟损毁 | 占用 | |||||||||||||||||||||||||||||||||||||||
耕地 | 旱地 | 0.3088 | 0.0199 | 0.2889 | |||||||||||||||||||||||||||||||||||||||||
林地 | 有林地 | 1.8298 | 1.2453 | 0.5845 | |||||||||||||||||||||||||||||||||||||||||
合计 | 2.1386 | 1.2652 | 0.8734 | ||||||||||||||||||||||||||||||||||||||||||
复垦责任范围内土地损毁及占用面积 | 类型 | 面积(公顷) | |||||||||||||||||||||||||||||||||||||||||||
小计 | 已损毁或占用 | 拟损毁或占用 | |||||||||||||||||||||||||||||||||||||||||||
损毁 | 挖损 | 1.3462 | 0.4728 | 0.8734 | |||||||||||||||||||||||||||||||||||||||||
塌陷 | |||||||||||||||||||||||||||||||||||||||||||||
压占 | 0.7924 | 0.7924 | |||||||||||||||||||||||||||||||||||||||||||
- | |||||||||||||||||||||||||||||||||||||||||||||
小计 | 2.1386 | 1.2652 | 0.8734 | ||||||||||||||||||||||||||||||||||||||||||
占用 | 0 | 0 | 0 | ||||||||||||||||||||||||||||||||||||||||||
合计 | 2.1386 | 1.2652 | 0.8734 | ||||||||||||||||||||||||||||||||||||||||||
土 地 复 垦 面 积 | 一级地类 | 二级地类 | 面积(公顷) | ||||||||||||||||||||||||||||||||||||||||||
已复垦 | 拟复垦 | ||||||||||||||||||||||||||||||||||||||||||||
耕地 | 旱地 | 1.3549 | |||||||||||||||||||||||||||||||||||||||||||
林地 | 有林地 | 0.2680 | |||||||||||||||||||||||||||||||||||||||||||
林地 | 人工牧草地 | 0.4665 | |||||||||||||||||||||||||||||||||||||||||||
合计 | 2.0894 | ||||||||||||||||||||||||||||||||||||||||||||
土地复垦率 | 复垦面积 | 比例(%) | |||||||||||||||||||||||||||||||||||||||||||
2.0894 | 97.70 | ||||||||||||||||||||||||||||||||||||||||||||
复垦 工作 计划 及保 障措 施和费用预存 | 工作计划 | (1)第一阶段(5年),2018年6月—2023年6月 ——复垦对象:露天采区、工业场地、拟建高位水池、办公生活区、矿山公路。 ——复垦目标:复垦土地面积2.0894hm2,其中旱地1.3549hm2,有林地0.2680hm2,人工牧草地0.4665hm2。 ——复垦投资:本阶段投入静态投资53.01万元,动态投资63.04万元。 ——工作内容:前期准备工作,缴纳前期费用,对排土场、露天采场、矿山公路进行边开采边复垦,对已复垦土地进行管护,对各场地进行监测。年度实施计划如下: 1)2018年6月—2018年8月 对1#露天采区边坡、2#露天采区平台、2#露天采区边坡进行复垦,。 2)2018年8月—2019年8月 对拟采区开采平台、边坡 (1945m平台及边坡、1935m平台及边坡、1925m平台及边坡)进行复垦。 3)2019年8月—2020年8月 对拟采区最低开采平台(1915m最低开采平台)进行复垦。 4)2020年8月—2021年8月 对工业场地、拟建高位水池进行复垦。 5)2021年8月—2023年8月 对1#办公生活区、2#办公生活区、矿山公路进行复垦。 (2)第二阶段(3.5年),2023年6月-2025年3月 中期工程主要设计对拟采区开采完毕平台、边坡进行恢复复垦,并进行监测管护。 (3)第二阶段(2年),2025年3月-2027年8月 矿山开采结束闭坑后,将工业场地、拟建高位水池、1#办公生活区、2#办公生活区内建(构)筑物进行拆除外运,将拟采区最低开采平台、工业场地、拟建高位水池、1#办公生活区、2#办公生活区、矿山公路等进行复垦工作;对复垦后各个复垦单元进行监测管护 | |||||||||||||||||||||||||||||||||||||||||||
保障措施 | 一、组织保障 (1)成立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领导小组,由矿长任组长,成员由财务、技术、生产、环保等单位负责人兼任。在企业内设置“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程部”,负责环境恢复与复垦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资料的准备。同时,根据工程进度,公司将及时组织施工队伍完成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 (2)矿长是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的第一责任者,负责资金、人员与物力落实及地质灾害救灾工作。 (3)按照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逐步逐项进行治理,治理项目开工先向主管部门汇报,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按规范要求开展工作。项目结束,由国土资源局组织验收。 (4)生产期间,对矿石、废渣的堆放要有序、合理,应充分考虑“废物利用”,减少废石废渣的排放。 (5)建立健全责任制,明确各自的目标和职责,制定工程工期目标责任制,严格按项目规划要求实施每项具体工程。 二、技术保障 (1)技术部门负责矿区内地表变形观测、地表水及地下水动态观测、水样送检等,预报开采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点,并及时通知矿及地方相关单位,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负责地质灾害预测及应急防灾预案的编制。 (2)技术部门负责研究推广有关采、选矿技术,减少地质环境问题的发生,在进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时编制相关的安全施工措施,并对工程施工监理和质量验收工作负责。 (3)施工项目须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监理,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负责,监理单位要建立健全监理日志,阶段工程必须及时通知相关方进行验收。 (4)施工完成后,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人员验收。 (5)项目验收合格后,由矿方负责将监理及施工措施、日志等资源交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保存,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施工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者,并联责监理单位。 (6)负责编制中长期的地质环境保护计划,按计划要求,申请资金,具体负责地质环境的恢复治理监督工作。 (7)土地复垦工作是一项涉及多学科技术性强的综合性工程。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技术单位制定复垦实施方案,项目负责小组需有具有土地复垦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指导和把握工程施工的质量及标准。 土地复垦技术小组需聘请国土资源、林业、农业、水利、环保、安监等部门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设立专门办公室,具体负责复垦工程的规划指导、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和工程实施,确保规划设计目标的实现。咨询相关专家以及开展科学试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等。 定期加强有关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在土地复垦工程及生物措施的实施都需要有专业人员亲临现场,同时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资金保障 (1)环境恢复治理资金保障 经估算,本矿山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适用年限为5年,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适用年限内费用约为15.28万元,资金全部由矿山自筹。为此,矿山要设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专项资金,并建立专门账户进行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在出现地质环境问题,必须立即启用该项资金,以避免问题扩大或地质灾害的发生。 (2)土地复垦资金保障 《土地复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2号)、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的规定,确定南华县宏发页岩砖厂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的资金如下:本工程土地复垦资金由企业全额自筹,动态投资63.0428万元,分5期将土地复垦费用存入土地复垦费用共管账户。 计提:将复垦资金列入专门的账户,在国土资源局的监管下按照复垦进度计划分阶段计提土地复垦资金,在满足复垦需要的前提下在每个阶段开始的第一年,对复垦资金进行提取并全部投入到本复垦阶段。上一阶段结束后,待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可提取下一阶段的复垦资金。 存放:南华县宏发页岩砖厂和当地银行建立土地复垦资金专用账户,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对账号实行监督管理,保证土地复垦义务人将土地复垦资金按计提计划及时存入土地复垦资金专用账户。 管理:资金由复垦责任人使用,并委托各县国土资源局对资金的计提、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直到复垦工作结束。在每一阶段开始前,制定详细的工程设计预算,经相关专业人员审核后提取本阶段资金。本阶段结束后及时进行核算资金是否足够,为下阶段的资金提取提供参考。确保复垦资金到位,工程顺利完成。 使用:根据土地复垦任务安排保证土地复垦资金专项用于损毁土地的复垦,上阶段剩余资金直接计入下一复垦阶段,不得徇私舞弊、滥用、挪用复垦资金。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使用详细情况,定期进行公示。 审计:定期对复垦资金进行内部审计,主动接受提供相关资料配合相关审计人员对土地复垦资金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将每次审计结果进行公示,公众可对审计结果提出质疑。 | ||||||||||||||||||||||||||||||||||||||||||||
费用预存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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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垦费用估算 | 费费用构成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费用(万元) | |||||||||||||||||||||||||||||||||||||||||
1 | 工程施工费 | 23.93 | |||||||||||||||||||||||||||||||||||||||||||
2 | 设备费 | 0.00 | |||||||||||||||||||||||||||||||||||||||||||
3 | 其它费用 | 23.35 | |||||||||||||||||||||||||||||||||||||||||||
4 | 监测与管护费 | 4.32 | |||||||||||||||||||||||||||||||||||||||||||
(1) | 复垦监测费 | 3.49 | |||||||||||||||||||||||||||||||||||||||||||
(2) | 管护费 | 0.84 | |||||||||||||||||||||||||||||||||||||||||||
5 | 预备费 | 11.44 | |||||||||||||||||||||||||||||||||||||||||||
(1) | 基本预备费 | 1.42 | |||||||||||||||||||||||||||||||||||||||||||
(2) | 价差预备费 | 8.43 | |||||||||||||||||||||||||||||||||||||||||||
(3) | 风险金 | 1.59 | |||||||||||||||||||||||||||||||||||||||||||
6 | 静态总投资 | 53.02 | |||||||||||||||||||||||||||||||||||||||||||
7 | 动态总投资 | 63.04 |
第三部分 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矿山为露天开采,矿山设计生产建设规模为5.0万t/a,属小型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复杂,评估区重要程度分级为重要区,据《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实施细则》确定评估精度为一级,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为二级。
(2)评估区内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属简单类型;矿区工程地质类型属中等类型;矿区构造复杂程度属复杂类型;经野外实地调查,评估区现状地质灾害发育一般,主要为潜在不稳定边坡;评估区地形复杂程度为中等类型;综上所述,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复杂”。
(3)评估区内现状发育有潜在不稳定斜坡处(BW1),现状地质灾害发育一般,现状危害程度大,危险性大。现状地质灾害影响程度严重。
矿山现状共损毁破坏的土地面积约1.2652hm2,损毁破坏的土地类型为耕地和林地,其中耕地面积0.0199hm2、林地1.2453hm2。
(4)矿山采矿活动可能加剧BW1边坡失稳的可能性大,危险性及危害程度为大。
矿体开采将诱发滑坡或崩塌,对采坡下方的采矿设备及人员构成威胁,其发生的可能性中等~大,危害程度及危险性中等~大;工业场地诱发灾害的可能性小,危害程度大,危险性小;预测后期办公生活区运营期间诱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害程度中等,危险性小;破碎站后期运营期间启闭案坡受暴雨影响,可能诱发崩塌、滑坡灾害,其可能性小,危害程度中等,危险性小;拟建表土堆未能合理堆放表土,受暴雨及地震影响,可能诱发滑坡、泥石流灾害,危害乡镇公路及过往行人,可能性小,危害及危险性小;拟建堆矿场受暴雨及地震影响,可能诱发滑坡、泥石流灾害,危害乡镇公路及过往行人,可能性小,危害及危险性小;拟建矿山公路开挖过程诱发滑坡、泥石流的可能性小,危害及危险性小;高位水池开挖诱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害及危险性小。
本矿山运营过程中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主要为:露天采场遭受已有地质灾害可能性大等,危害程度大,危险性大;工业场地可能遭受场地不均匀沉降灾害,其可能性小,危害程度大,危险性小;办公生活区可能遭受场地不均因沉降、边坡滑坡、崩塌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害程度中等,危险性小;破碎站可能遭受场地不均匀沉降灾害,危害砖厂施工人员,其可能性小,危害程度中等,危险性小;拟建表土堆场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害程度及危险性小;拟建堆矿场其后期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害程度及危险性小;拟建矿山公路可能遭受边坡坍塌、滑坡的可能性中等,其规模小,可能性小,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高位水池可能遭受坑壁坍塌、涌水灾害,但由于其开挖深度较小,过遭受灾害的可能性小,危害程度及危险性小;评估区不良地质作用为岩体风化及冲沟,矿山遭受不良地质作用的危害可能性中等,危害程度中等,危险性中等。C1冲沟与矿区分别位于山体山脊两边且,距离相对较远,故矿山开采遭受冲沟影响较小。
预测矿山开采压占、挖损、塌陷破坏的土地面积总计2.1386hm2,占用破坏耕地0.3088hm2、林地1.8298hm2。综上,将来矿业活动对土地资源影响和破坏程度为较严重。
(5)矿山开采建设过程中诱发和加剧地质灾害(含岩土工程问题)多属开采此类矿山过程中常见地质灾害,采取积极有效的防治措施,才能有效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的危害。矿山建设适宜性综合评估为适宜性差。
依据对区内含水层和区内水环境、地形地貌景观、水土环境污染程度,矿山本身可能诱发、加剧和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大小和危害对象,将本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划分为矿山地质环境重点防治区(A)和一般防治区(C)。
(6)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主要有:露天采场修建截(排)水设施;含水层破坏难以治理,主要从加强废水的回收利用和废水净化处理达国家规定的相关排放标准方能排放,防止其污染地下水和下游地表水体。所采用的技术手段均比较成熟,在技术上是可行的。
(7)矿山复垦责任范围面积为2.1386hm2,本方案将截(排)水沟工程设施保留,保留总面积为0.0492hm2,规划复垦土地面积为2.0894hm2,复垦为旱地面积1.3549hm2,复垦为有林地面积0.268hm2,复垦为人工牧草地面积0.4665hm2,土地复垦率为97.70%。根据“谁损毁,损复垦”的原则,南华县宏发页岩砖厂承担该项目土地复垦区的土地复垦工作。
(8)本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复垦方案估算总投资为78.3228万元(其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总费用约为15.28万元;土地复垦动态总投资63.0428万元),资金全部由矿山自筹。
二、建议
(1)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和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治理和恢复。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防治工程监理,委托手续应事先办理好并备案。
(2)方案通过审查后一个月内,矿方应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和《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时交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和土地复垦费用。
(3)选择有地质灾害勘察、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各项实施工作。 (4)建议业主在方案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实施,在雨季加强现场管理,做好经常性的监测工作和临时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结合工程布局,按现行勘查规范的要求,分阶段进行岩土工程勘察,进一步查明区内各岩土层的工程力学性质和几何特征以及水文地质条件,为施工图设计和工程施工以及地质环境问题的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6)矿山开采应把地质灾害的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放在重要位置,尽量减少或避免对地质环境的破坏。地质灾害的防治重点,应针对矿业活动、建筑物分布点有较大危害或威胁的地质灾害体(点)。
(7)建议治理恢复期应逐年进行,植物恢复在不影响生产的前提下,应尽可能提前恢复。矿山开采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条例,爆破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严禁无关人员、牲畜进入矿山工作区。
(8)加强地表移动变形盆地的监测并设立警示牌,尤其在雨季。
(9)矿山生产过程中应加强矿坑排出废水的回收利用和废水净化处理达国家规定的相关排放标准方能排放。
(10)矿山已开采多年,建议矿方应先对已采空的矿体展开治理和复垦工作。
(11)建议闭坑后应加强对采空区上部移动盆地内的监测,直到地表移动趋于稳定为止。
(12)矿山在生产中,应加强地质环境问题的防治和安全生产工作,发现环境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13)本方案是在现有开发利用方案基础上进行编制,若开发利用方案发生变动,应修编或重新编制恢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