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20条措施》和《楚雄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落实云南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关事项的通告(第4号)》要求,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避免因人群集聚带来的传染风险,于2020年2月3日暂停的“南华县古城路商业街开发项目以统规自建方式进行建盖的小宗地拍卖”项目恢复拍卖,其中宗地编号为13的宗地,土地使用权面积发生变更,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情况
宗地编号 |
土地坐落 |
土地使用权面积约 |
土地用 途 |
终止 年限 |
参考起拍价(万元) |
拍卖保证金(万元) |
建筑 高度 |
建筑层数 |
|
1 |
位于南华县古城路商业街1号宗地 |
179.19㎡ |
建筑用地面积约100㎡ |
住宅 |
2085年11月05日 |
70.90 |
10.00 |
≤ 24米 |
5层 |
花园面积约79.19㎡ |
|||||||||
13 |
位于南华县古城路商业街13号宗地 |
218.89㎡ |
建筑用地面积约 140 ㎡ |
住宅 |
2085年11月05日 |
67.56 |
10.00 |
≤ 24米 |
5层 |
花园面积约78.89㎡ |
|||||||||
20 |
位于南华县古城路商业街20号宗地 |
208.19㎡ |
建筑用地面积约140㎡ |
住宅 |
2085年11月05日 |
64.30 |
10.00 |
≤ 24米 |
5层 |
花园面积约68.19㎡ |
二、拍卖时间及地点
公告时间:2020年3月24日至2020年4月22日
报名时间:2020年4月14日至2020年4月22日17:00 时止(节假日除外)
拍卖时间:2020年4月23日15:00时
拍卖地点:南华县公务中心综合楼三楼(交易中心开标厅)
三、竞买人资格及有关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以申请参加竞买。有意竞买者可在报名时间内,到报名地点获取拍卖文件。
2.参加竞买者(个人)需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单位)需持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等有关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到报名地点提出竞买申请,交纳拍卖保证金(与申请人名称一致)取得竞买资格后,方可参加竞买。竞买获得者交纳的拍卖保证金,抵作等额地价款。其他未竞得标的物的竞买人交纳的拍卖保证金在拍卖成交结果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由云南金槌拍卖有限公司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3.拍卖保证金必须在2020年4月22日16:00时前(以银行到账凭证确认为准)到达云南金槌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云南金槌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云南楚雄永安支行,账号:24101101040000899】。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场与拍卖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办妥成交手续,拍卖成交价款须于成交之日起30日内交纳到指定账户,同时须按宗地土地转让总价款的5%交纳履约保证金。自签订《国有建设使用权转让合同》之日起8个月内按照《南华县古城路商业街修建性详细规划》要求开工建设,2年内按规划建设相关要求自行建设完毕,通过验收后退回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未通过验收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拍卖成交后由南华县城乡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建设质量控制;买受人按房屋建设基本程序要求自行委托开展地勘、建筑设计、施工建设等相关工作,设计施工等图纸由南华县城乡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专业技术人员统一审核,符合规划的外观风貌、建筑外框尺寸、建筑层数层高等相关要求的,由委托的勘测定界单位放线后,由买受人自行组织施工,建设过程中监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对竞买人建设全程监督、指导和服务(建筑设计施工图纸审图、放线费用等由买受人自行支付)。
6.商业街停车位等公共基础设施由南华县城乡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建设完成后由公司统一进行管理。
7.契税、印花税、办理不动产权证、地勘、建筑物设计、审图放线、安全防护等相关费用由竞买人自行缴纳。
8.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四、联系单位、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云南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单位:云南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报名地址:南华县公务中心综合楼一楼(交易报名区)
咨询电话:云南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0878-3111114(办)
137****6363(李) 138****6681(李)
云南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