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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4015173465N-/2021-0826774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政府办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对电子化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取消收取招标文件费用的通知 生效日期:

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对电子化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取消收取招标文件费用的通知



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

根据《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电子化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取消收取招标文件费用的通知》(楚发改法规〔2018〕53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8年12月10日起,凡实行电子化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选取招标代理机构时应当明确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实行电子化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售卖纸质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或变相向投标人收取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费用。2018年12月10日起以前选取时已明确向投标人收取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费用的,按双方约定执行。

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若在工程建设项目电子化交易招投标活动中向投标人售卖纸质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或变相向投标人收取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费用的,请及时向相关行业监督部门或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书面反映。

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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