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南华县化工厂历史遗留砷渣处置工程—2号至5号渣堆稳定化处置项目已由楚雄州环境保护局以楚环发[2018]37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重金属治理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招标人为南华县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凯地招标咨询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报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南华县化工厂历史遗留砷渣处置工程—2号至5号渣堆稳定化处置项目
2.2建设地点:南华县雨露乡铅厂村委会龙潭村。
2.3计划总投资:2476.58万元。
2.4招标范围:南华县化工厂历史遗留砷渣处置工程—2号至5号渣堆稳定化处置项目施工总承包,约13.9万吨的含砷废渣及土壤进行稳定化处理、拦截重金属污染向土壤以及水体中迁移。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所示内容。
2.5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行业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6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且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所完成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具备施工安全生产许可相关资质(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近3年内承担过1个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原件为准,提供原件备查。(类似项目是指:重金属治理类施工项目业绩)。
(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备二级(含二级,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15~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18年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4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须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同时进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先在网上报名后到现场报名并获取纸质招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
4.2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7月2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报名即可获取招标文件。
4.3现场报名:于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7月26日(节假日休息),每日8:00至11:30,14:30至17:30在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递交招标代理公司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1)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2) 项目经理作为委托代理人到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6)拟派项目经理的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7)由于该项目属于南华县化工厂历史遗留砷渣处置工程的附属工程,处置工艺将沿用原即定的工艺及设备,潜在中标人中标后需支付原建设方相关工艺及设备的专利使用费,故报名前投标人需派拟任项目经理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踏勘,持项目指挥部出具的项目经理到场踏勘证明(盖项目指挥部公章)后,经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签章确认,方为有效投标报名。
4.4招标文件售价:12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8月13日0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上传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
5.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www.cxggzy.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刻录光盘的地点为: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5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和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5.6开标会议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拟派的项目经理持CA数字证书参加,若因投标人资料、人员等造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ynggzyxx.gov.cn)、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cxggzy.cn)南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nnh.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华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 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龙川镇民中路
联 系 人: 李贵昌
电 话: 0878-722255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凯地招标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市曙光路建华天汇财富金座1015
邮政编码:675000
联 系人:廖泽
联系电话:0878-3368088
邮 箱:1434996515@qq.com
技术支持: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400-961-8998(服务内容:文件编制以及网上交易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