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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4015173465N-/2021-0826834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政府办 著录日期:2021年12月25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五街镇农村敬老院综合用房建设项目补遗通知—01号 生效日期:2024年07月04日

南华县五街镇农村敬老院综合用房建设项目补遗通知—01号



各投标人:

南华县五街镇农村敬老院综合用房建设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错误,以二零一八年一月八日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因发布补遗通知时间距开标时间不足1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定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15日上午09:00,更改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01月24日上午09:00。

招标人:南华县五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汇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1月08日